原单位同事告诉我的一件事


【明慧网2004年12月28日】以前总认为自己讲不好真象,而且修的也不如别的大法弟子精進,和其他大法弟子相比差得太远,所以有不好意思讲的想法,更谈不上给明慧网投稿谈体会。但是几天前通过一件事情使我对向常人讲真象有了深刻的认识,也通过这件事情使我对向常人讲真象的信心倍增。

事情是这样的,几天前在路上遇到了我原单位的一个同事,她非要我到她那去玩。本来我也打算想去给她讲讲真象,正好借此机会就去了,她是开小卖店的,我和她到了小卖店后,她就问我说:“你现在还学不学法轮功?”我说“学呀!”我借此就给她讲真象,可她说:“前几天,有几个人到这里玩,在说话中就谈起了法轮功的事,我给他们讲我有一个同事是学法轮功的,她告诉我法轮功是教人做一个‘真、善、忍’的好人,是教人向善的,她原来有病,修炼后全都好了,……”她把我几年前给她讲的修炼法轮功的好处全讲给他们听了,她告诉我说他们听后都赞不绝口的说法轮功好。我真没想到她现在还记得当初给她讲的那些事,而且还能给常人讲真象,我意识到这是法的威力。我非常高兴,我说:“你没学不要紧,你诚心的相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你就会有福报的!”她马上说:“我相信!”。

从这件事情上我深深体会到了,会不会讲真象不是根本问题,是我们能不能站在为了救度众生这个基点上去讲,让他们明白迫害法轮功的真象,就会起到好的效果。就是说我们只要按着师父要求的大胆去做、按着师父给我们安排的路大胆去走,就没有问题。因为“修在自己,功在师父”这是一个不变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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