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法摆脱后遗症 讲真话多次遭迫害


【明慧网2004年3月29日】我是黑龙江省五常市大法弟子,得法前身体多病,特别是因煤烟中毒而留下后遗症,经常呕吐,有时体力不支,几天都站不起来,每年的工资大部分花在医药费上,多方求医也不见好,精神痛苦。96年喜得法轮大法,修炼后,所有病症全部消失,七年来没再吃一粒药,身体健康,亲朋好友都由衷的为我高兴。

江泽民邪恶集团于99年7月迫害法轮功,非法抓捕大法弟子,使我深受其害。2000年11月我到北京向国家反映我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真实情况,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保释时市公安局罚款1千元,保释金1千元。从监狱出来后单位和610联合起来又要将我绑架到洗脑班,我姐姐和姐夫向他们苦苦哀求,拿我姐姐和姐夫的工作做保证,我才免遭绑架。

2001年2月份,我正在上班,行长李遇秋派人把我从储蓄所骗回单位同另一名大法弟子一起被软禁在单位后楼招待所里,长达半个多月。当时我女儿刚上五年级,小儿子才五岁,孩子多日看不到妈妈,又听说妈妈被关了起来,既想念又害怕,几天不吃不喝,病得厉害,姐姐为我照顾孩子和家,又为我着急担忧得耳朵聋了,至今没有恢复。我很清楚的知道修炼法轮大法、重德修心做好人没有错,依法上访为大法说句真话更没有错。可是当时的压力很大,上级银行以毕振国为首的不法之徒给单位领导施加压力,逼迫我写保证。当我看到孩子病重,所有亲人为我着急上火,极度痛苦的样子,我承受不住了,违心地写了保证。解除软禁后,单位对我的迫害并没有停止,上班时有专人看管,上厕所都有人跟着,当时的保卫科长刘晓春每天数次打电话向610汇报我的一举一动,随着迫害的加剧,反而使我更加清醒了,我毅然向单位领导递交了严正声明,声明在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写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

2001年4月,我买断工龄回家,行长谭志国怕为我再担什么责任,指派吴凤玉把我炼法轮功的材料交到610,又派何晓明、王岳通知街道部门监视我的生活,致使两年以来610和街道人员数次到我家骚扰,严重干扰了我正常的生活,同时使我家人及朋友都承受了精神上的痛苦。面对各种压力,我依然向人们讲述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希望百姓们不要受谎言欺骗。2004年2月因犹大的出卖,我被抄家,恶警逼迫我女儿在搜捕书上签字,我现在已经被迫流离失所,孩子无人照看。

我同中国千百万大法弟子一样找到了人生的真理,通过修炼法轮大法得到了健康的身体、道德的升华,然而仅因这样一个朴素而美好的愿望却遭到方方面面的威胁和迫害,至今仍有很多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甚至被迫害致死,真善忍对每个人都很重要,我希望全世界善良的人们都能关注我们所受的迫害。

大法弟子:于丽华
五常市工商银行行长:李遇秋办公室:0451-5352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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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明:办公室0451-5352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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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凤玉:办公室:0451-5352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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