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殷桂华在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遭受的折磨


【明慧网2004年4月2日】我叫殷桂华,男,46岁,是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朱丈子乡卧龙池村王寺沟人。

我1997年正月十五开始修炼法轮大法。2000年8月4日因坚持信仰“真善忍”去信访办上访,被秦皇岛市青龙县公安局绑架到本县看守所,经刑侦毒打,非人折磨,历尽磨难77天,2001年5月被强行送至洗脑班迫害,后正念走出,免遭进一步迫害。

2002年因与其他法轮功修炼者共同揭露江氏当局对法轮功的迫害,于2002年5月9日被秦皇岛市公交分局强行抓捕,由恶警田佩春带领,两辆警车(轿车)共六人,在青龙县城抓住我,上背剑式背铐,象装货物一样将我塞入轿车后备箱,两车同时开到广莱山脚下石场河滩边对我严刑毒打,当时遇围观群众数人均怒目而视,恶警怕引起公愤才罢手,又把我塞进后备箱,把车开至无人的山谷里,扒光我的衣服,我身上带的1880元现金被强掠走(无票无收据),用扒下来的衣服蒙着我的头,恶警用警绳将我捆住再行毒打,打了两个回合,遍体血迹斑斑。他们的目的是逼迫我妥协,交出印刷机和揭露迫害的真象材料。因我抵制他们的无理要求,他们气急败坏,恶性大发,用石块击打我全身,用一种长有坚硬毒刺的木枝在我身上狂抽乱打,多个回合,把我打得死去活来,令人难以忍受,但我仍不屈服。他们一看黔驴技穷,就把我又扔进车后备箱,双手吊扣着,就这样我被关进秦皇岛市公交分局。到分局后,恶警把我关在二楼,铐在电椅上,二十四小时轮班审讯、折磨,每班都是用电棍、胶皮棍、铁钉等,轮番对我进行非人的折磨,杀绳三次,电击小便,铁钉刺身、木棍打折成数节,其残酷比渣滓洞有过之而无不及,我身上伤痕至今可见。这样折磨五天后,把我送进秦市第一看守所。

到看守所后,又遭到了监室内的刑事犯的非法折磨,它们用自来水管冷水浇了长达5、6个小时,我双手、上肢被打得不能动,恶徒仍强制我擦地,值班、出操、背监规,稍有差错,号长就指使犯人披头盖脸就是一阵毒打,每天都是如此重复,把我折磨晕倒在地数次。长达55天。

2002年7月4日恶徒判我三年劳教,被送进河北省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在六大队“一进班”遭迫害,遭到普犯值班的毒打,每天坐班长达15、16个小时,坐的姿势相当残酷,要头正颈直,目视前方,双手背后,两臂后张,十指交差,手心朝上,两脚垂直,形若木桩,静坐反思,不准乱晃。7 月4日、5日因我不放弃信仰遭到班头徐金柱等人用木棍、板凳,不管头部、身上乱踢乱打,打得血流满面,仍不罢休,并威胁说,如不转化,比这还要残酷折磨我,天天折磨我。连续折磨2天后,晚上还不让睡觉。一个月后,因我抵制洗脑、反迫害,恶徒又把我关进小号折磨,值班黄永新(毫无人性,已被明慧曝光)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人的折磨,他们再也没办法后,又把我送到二大队长期派两个刑事犯看管,我完全失去人身自由。

2003年5月底,在劳教所所谓的“春雷计划”下,我又被送进六大队“一进班”强制坐班50多天,经常遭到值班黄永新等人体罚毒打。因我坚决抵制,他们无奈又把我送回二大队。8月1日,劳教所成立专管大队,又把我调进“一进班”坐班。因长期坐班,压迫腿神经,致使双脚麻木,小腿肌肉萎缩,多次晕倒,有一次晕倒在厕所内,这样恶徒还不放过,继续对我进行坐班迫害。12月9日又转到“攻坚组”继续迫害至今。

目前在国内外大法弟子们以各种方式讲清真象的共同努力下,情况有所好转。但现在仍有3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仍在被迫害之中。他们有着各自不同的辛酸遭遇与心路历程。我们指控中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首恶江泽民及610非法组织。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和正义之士给予广泛关注。帮助解决目前在中国依然很严重的人权问题,“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不能只把“保护人权”写进《宪法》后束之高阁就完事了,不能再欺骗广大民众了,不准再空喊口号,玩弄民众感情,不能再允许其我行我素、权大于法、蛮横专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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