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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布兰登堡州警察总局承认限制法轮功学员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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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4月30日】(明慧记者苏晶报道)继2004年4月26日德国联邦刑警局正式承认其在2002年4月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德国时对法轮功学员的限制性处理行为违法之后,今天(2004年4月29日),布兰登堡州(Brandenburg)警察总局亦在本州行政法院法官主持下与德国法轮功学员代表会谈,并承认其当时对法轮功学员所采取的限制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和不应该的。

* 江氏访德 逼迫德方限制法轮功请愿

2002年4月,对迫害法轮功负有最主要责任者——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德国期间,法轮功学员通过炼功、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横幅等和平理性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心声——“对法轮功的迫害必须停止”。然而,江氏因迫害法轮功罪行累累,因此非常害怕在德国遇到法轮功学员。德国国家电视一台(ARD)曾于2002年4月12日晚间以“狂妄:江泽民的独裁专制在德国土地上”为标题进行了专题新闻报道。报道中说“本周在德国作客的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是一个奇怪的人物。每当他的眼睛看到黄颜色他就犯急。黄颜色是法轮功成员衣服的颜色,犯急是因为这位共产党人容忍不了任何一种反对意见。”

为了躲避法轮功学员,江氏借着外交的名义,不断地给德国政府施加压力,甚至以中断国事访问相威胁,逼迫德国政府和警方作出了种种限制法轮功和平请愿的不正常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触犯了德国本国法律,也严重损害了德国作为支持自由和人权的自由国家的国际形象。

在江氏访问期间,布兰登堡州警察曾对法轮功学员采取限制措施。一位郭姓法轮功学员在打“真、善、忍”横幅时,横幅被警方没收,其背包亦被搜查。警察以包中一本书中的法轮图形与纳粹的卍字符相似为由称该学员“威胁公共安全”,不仅将书没收,还限令该学员离开当地。

针对布兰登堡州警方的这种侵权行为,德国法轮功学员于2003年4月向布兰登堡州行政法院提交诉讼,要求确认警方的行为违反了德国法律,侵犯了他们的基本权利,以防止今后再度出现此类事件。

* 法官主持会谈布兰登堡州警方承认其行为无法律依据

2004年4月29日,德国时间下午1点起,在法官的主持下,布兰登堡州警察总局代表和德国法轮功学员代表在布兰登堡州行政法院進行了会谈。

法官表示,法轮功的法轮图形包括卍字符和太极等,图案是彩色的,加上法轮功书中的内容,明显和纳粹没有任何关系。因此,称此书和法轮图形“威胁公共安全”是不成立的,所以警方没收此书没有法律依据,因此该行为是违法的。布兰登堡州警方对此表示认同。

关于当时没收法轮功学员的“真、善、忍”横幅,布兰登堡州警方表示他们当时无法辨认上面的中文,因为担心是对来访国家元首的侮辱,所以没收。警方表示假如事先知道上面写的是“真、善、忍”,那么,这个横幅绝不构成对来访国家元首或任何人的侮辱,打横幅的行为也不对公共安全构成任何威胁。警方也不应该没收横幅,因为打横幅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言论表达自由的范围。

当时两位警察曾限令郭姓法轮功学员离开该地。但布兰登堡州警方表示他们没有此限令的记录,因而无法确认此事。但法官和布兰登堡州警方均认定,如果该限令存在,那该限令是绝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该学员对当地不构成任何威胁。

布兰登堡州警方在会谈中解释了他们当时的处境。因来访的国家元首(江××)向德方施压,表示横幅和口号是对他的一生中从未有过的侮辱,并称如果再有类似事件发生,他将立即中断访问。布兰登堡州警方收到来自柏林的内部指令,要求就这种“可能存在的危险”而采取适当的行动。法官表示这个内部指令对外部不产生任何作用,德国的基本法必须维护。法官还表示,如果真有这个指令,那它本身合不合法在法律上还有很大的质疑,外交政治利益是不能高于宪法的。

整个会谈持续了约两小时,气氛融洽,友好。双方最后在法官建议的基础上圆满达成协议,警方表示他们将在未来遵守法律,保证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 希望人们了解法轮功和发生在中国的迫害

法轮功学员和代理律师对协议结果均表示满意。法轮功学员郑女士表示:“我们很高兴看到这个结果。这一定程度上表明独立司法能够保证民众真正享有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同时也可以帮助政府纠正他们做出的一些错误行为。我们的目地不是要和政府作对,无论是开始时寻求一切努力和他们对话还是整个诉讼过程,我们都是希望他们能看到屈服于江氏的外交压力而作出的错误决定是违反本国宪法的。我们希望和他们一起维护宪法的尊严。从另一方面讲,我们不希望看到他们的行为被江氏拿来在中国国内做反面宣传,从而间接的、被动的助长了发生在中国的那场迫害。”

郑女士还表示:“法轮功学员一直都很愿意和警方合作。我们希望他们能够了解法轮功和发生在中国的迫害。我们发现在诉讼过程中,德国政府和警方越来越了解法轮功了,他们认识到法轮功学员是非常和平和理性的。这一点,也得到法官的充分肯定。”

* 法轮功学员的言论表达自由应该受到保护

江氏镇压法轮功是出于嫉妒和一己私利,为了能够把这场无理而又残酷的迫害持续下去,江氏集团编造了无数谎言以欺骗世人。在中国国内,江氏操纵媒体,以铺天盖地的谎言蒙骗民众,使人们对法轮功产生误解和仇视心理。同时,为了想把迫害延伸至国外,江氏集团还输出谎言欺骗国际社会,宣传仇恨毒害不明真象的人。为了人们免受蒙蔽,法轮功学员几年来持之以恒的以和平方式讲清真象。事实证明,这是最有效的反迫害方式,也是江氏集团最害怕而千方百计企图阻挠的。

在会谈中,法官表示,言论自由非常重要。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无法表达他们的言论。但他们在德国是受到帮助他们避免政治迫害的庇护的,必须保证他们在这里能表达他们的言论。

在德国联邦刑警局和法轮功学员达成和解协议后,这又一桩诉讼案的圆满了结向国际社会清楚地表明,江氏集团的谎言随着在国际上的曝光而越来越没有市场,以利益诱使和要挟西方民主国家与其同流合污的企图是不可能得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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