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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樟树市供水公司一经济师遭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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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4月7日】我是江西省樟树市供水公司一名经济师,曾经患有内风湿关节炎,肺癌等多种疾病。通过修炼法轮大法使病全好了,人也年青了。由于江××集团迫害法轮功,我受到残酷的迫害和极不公平的歧视。

从1999年7月21日下午刚下班,我就被单位领导和公安人员立即带到公安局问话,他们轮流问到天亮,才送我回家进行24小时监控。7月24日我被关进看守所,又抄家。在看守所被关了15天又办学习班洗脑,强行转化,回来后24小时遭受监控。恶徒们就在我家开赌场,吵得一家人从此不得安宁(我儿子上高二、爱人要上班)。从99年6月公司就取消我探亲假(我父母在外地),99年10月加职称工资不给加,说我炼“法轮功”。

我被逼得没办法,10月18日逃出来了,到北京上访。10月26日在北京被抓。后来北京通知地方公安来接人,10月30日被接出来就挨打。从17点整到凌晨4点,恶徒用尽了各种手段,北京是零下3度,扒光衣服打,戴飞机铐,用皮带抽等等。

下面被非法押回本地后我遭受的一些情况。

1、在关押其间不准家人来看。我父母等亲人从外地多次来看都没有见到。2000年元18日父亲因没看到女儿气得吐血而死。恶徒们都不让父女见最后一面。

2、2000年3月10日我被非法判了两年劳教。3月21日我爱人被逼迫到看守所(民政局、和双方单位领导,带好公章)现场办理离婚。

3、3月25日我被送省劳教所。劳教所人说炼法轮功都是有病来炼,要送九四医院检查,结果查出是肺癌,不能接收,退回本地,又在樟树市人民医院检查,还是肺癌,我继续被关押。我家人知道后,强烈要求政府有关人员放人。2000年4月11日,家人被勒索交4000元押金,200多元生活费,200多元检查费,才放人。

4、家人听我讲出被迫害的真相后,他们以家属名义上诉,结果撤销两年劳教。2000年7月20日又回来上班,上班后扣押身份证,停发一年工资,还继续24小时监控,让我做清杂工等,不准同事与我讲话,夏天高温40多度要我剪枝,拔草等等。99年加职称工资没加,2001年调资又不给加工资。特定一条“说被公安机关关押过不能加。”

5、株连九族,离婚前丈夫也不放过,撤销职务,还要他和组织部签责任状,如果我走,就要开除他工职,逼得我是家破人亡。

恶警:
王平波(公安局原政委) 电话:0795─7335518
张国如(公安局副局长) 电话:0795─7336885
陈刚(刑警队)
陈建林(供水公司经理) 宅电:0795─7343929 传真:0795─7354201
手机号码:13307056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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