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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女工屡遭迫害,身心伤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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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4月9日】我是黑龙江省依兰煤矿发电厂的一名普通女工,于1996年得法,修炼后身体健康,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而且去掉了过去为私为我的坏思想,道德在不断升华。在单位里兢兢业业的工作、实实在在的做人,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并经常获得各种奖励。

99年7月22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疯狂镇压,一时间邪恶疯狂至极,大有天塌之势。一夜之间我变成了坏人,从此便身陷水深火热之中。四年多来,无时无刻不遭受着江泽民流氓集团及其各级不法官员的迫害

一、99年7.22以后,经常受到骚扰,因不放弃修炼,不写“保证书”,迫害逐步升级。

99年7.22以后,邪恶的镇压开始了,我单位紧随江泽民流氓集团开始了对本单位的大法弟子进行迫害,他们找大法弟子谈话,逼迫放弃信仰,逼写“保证书”,甚至抄家,搜缴大法书籍,对坚定者送县“洗脑班”迫害。

99年10月份,在一次全厂大会上,书记李德海(现已退休)说:“宁可停产,也要把“法轮功”整明白”,并扬言要与“法轮功”斗争到底。会后,他经常找我谈话,逼迫我放弃信仰,逼写“保证书”,我不写就开始对我迫害。副书记付宝良对我说:“坚持信仰不放弃修炼,就是死路一条,蹲大狱或经济制裁”。

2000年2月26日(正月十五放假)下午,煤矿在工人文化宫广场开会。单位派多人四处找我,领导说我有进京上访的可能。找到我后,书记李德海逼问我都去了什么地方?与谁接触过?做了什么?随后将我软禁,不许回家吃住,4人24小时轮流监控,就是上厕所都有人看着。矿“610”主任卢国城等人经常深夜查岗。30天后才放我回家,这时家里的水桶、咸鸡蛋等物品都冻裂了,室内被翻得一片狼藉。

二、两次进京上访,一次被非法拘留关押100多天,一次被非法劳教一年。

为大法讨个公道,为还我师父清白。2000年6月我进京上访,6月16日被遣送回依兰县,关押在第二看守所。我开始绝食抗议。恶警唆使5、6个刑事犯,把我按在铁椅子上,用牙刷把撬开嘴,牙刷把捅到嗓子里非常恶心,他们凶狠地按胳膊、扳脑袋、捏鼻子,往我嘴里灌2—3矿泉水瓶浓盐水,再灌用玉米面掺奶粉做的稀粥。灌后我的脸色发青,嘴唇肿的往外翻,胳膊从肩胛到臂弯被按得呈紫黑色,后背被磕出条条血檩子疼痛难忍。

7月份,有一天查号时,恶警发现大法弟子宁淑贤身上藏有《转法轮》,于是就抢,大法弟子们一齐保护书,被恶警打得遍体鳞伤,礼玉华(现在仍在万家劳教所)被推倒在号门铁钩子上,腰部划开一条大口子,鲜血直流,她全然不顾奋力护书。我被恶警林忠两次掐脖子按倒在板炕上。最后书还是被恶警抢走了,宁淑贤被铐在铁椅子上。在全体大法弟子绝食抗议下,一天后宁淑贤才被放回号里。

我被非法关押了100天,9月26日才从拘留所放回来。身份证被县公安局扣押,并被罚款,还交伙食费(每天10元)。期间单位扣发我三个月工资,并且我被单位开除厂籍留厂察看处分。10月1日上班后,每月除给180元生活费外,停发工资。

11月份的一天下午,我正在上班,矿“610”李凤光带领县公安局两名警察,以怀疑我撒传单为由,到我家乱翻一气,结果什么也没找到,就灰溜溜的走了。后来,矿“610”和单位领导多次到我家骚扰。

2000年12月12日我又一次进京上访,在长春火车站被恶警劫持。12月18日被当地恶警押回后关押进县第二看守所。2001年1月15日被判劳动教养一年,送到万家劳教所。

三、在万家劳教所,身心倍受摧残,被折磨的生活几乎不能自理。

2001年1月15日,我被送到万家劳教所七大队(严管队)。每天由两个刑事犯包夹,整天罚坐小板凳,强逼看污蔑大法及师父的录像。稍有不从,就关进“小号”进行迫害。每天只许放便三次,时间只给几分钟,有时还没等找到蹲位,就到点出去排队了。就餐前从不让洗手,菜汤很咸,上面漂浮着几个菜叶,根本吃不饱。每天二十四小时不让喝水。饭后罚蹲,姿势不对就踢。经常被无理搜身。早起晚睡,做苦役。不‘转化‘他们就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迫害,如:吊铐、坐老虎凳、电刑、死人床、上大挂、五马分尸等酷刑折磨大法弟子。由于环境恶劣,许多大法弟子身上长满了疥疮。我和一部份大法弟子被折磨的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劳教所说给我们办“保外就医”,答应10月份放人,一直拖到12月26日才解教(超期关押了10天)。

四、劳教释放后,我仍然遭受着当地不法官员及恶人的迫害。从劳教所回来的当天,晚上11点钟,矿“610”主任卢国城等人把我找去,没收了我的解教证明,问我有什么要求时,我提出:还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还我们合法修炼环境。他说:“这办不到”。他问我同意监控吗?我坚决抗议。当天晚上没让我回家,让单位派4人对我24小时强行监控。单位领导告诉监视我的女工对我不要客气,打灯随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向“610”及厂副书记付宝良抗议,卢国城扬言要抓我外甥女。

2002年4月,我到单位上班,每天都有人监控,这些女工如不来监控我,就令其下岗。

2000年与2004年两次普调工资,省里市里都下发文件不给没‘转化‘的法轮功人员普调工资。

2003年解除监控期间,厂党小组书记吴振民经常到我家骚扰,或在外蹲坑,干扰我的正常生活。

2003年6月,矿“610”伙同单位要强行转化我,否则就凑材料要再次将我劳教。卢国城说:“你要写了保证书,我一下能蹦到房顶上去”。厂长李师斌说:“让你再当一回江姐”。厂书记孙国茂、小组书记吴振民、矿“610”李凤光等人侮辱谩骂我与大法。为避开锋芒,我离家出走。我离家出走后,孙国茂、吴振民趁我不在家,他们撬开我家房门,并造谣说我在屋里自杀了。

吴振民还给我的房东施压,不让他再租房子给我。一个月后我回到单位再次向他们讲真象,指出他们这种行为是助纣为虐,是违法行为,他们却矢口否认对我的迫害。

我真不明白,在人类步入高度文明的今天,在自称人权最好的法律健全的中国大陆,却容不下一心修心向善修炼群体,我真为他们的未来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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