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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到拘留所的一束玫瑰

——记发生在阜新新地拘留所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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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5月1日】1999年12月24日,辽宁阜新法轮功学员陈晓英在散发法轮功真象材料时,被阜新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進新地拘留所。

第二天,陈晓英的丈夫崔广喜(不修炼)拿着一束红玫瑰鲜花来看望妻子。他说:“晓英,今天是你的生日,咱们俩结婚快30年啦,我从来没送过你什么礼物,我特意买了一束红玫瑰花送给你,代表我对你的一片心。你是我的好妻子,你们炼法轮功的没有错。这束红玫瑰他们(警察)不让我往里带,所以呆一会我还得拿走,你就多看几眼吧。没想到今年你的生日在这里度过……我虽然不炼法轮功,但我尊重你的人生信仰,你们修炼“真、善、忍”的都是好人!无论谁反对,我都会站在你的一边,支持你!”

他的一席话令在场的大法弟子拥抱着哭了,觉得很感动;同号的女犯人听后也不自觉的抽泣起来。旁边的警察说:“拘留所里送鲜花,这真是新鲜事。”

1999年7.20后,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大法,无数大法弟子被抄家、关押、勒索;从上到下的媒体都在极力诋毁法轮功,混淆视听,致使许多不明真象的民众仇视法轮功。然而发生在阜新新地拘留所的这个故事却让人不得不重新思考自己对法轮功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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