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赵兰难逃正义审判


【明慧网2004年5月2日】自江××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湖南省女子监狱就残酷迫害善良无辜的法轮功修炼者。特别是恶人赵兰任副监狱长以来,听信江氏集团的造谣宣传,为了捞取继续往上爬的政治资本,担任“总指挥”,一次又一次的策划安排了对大法弟子的洗脑迫害。赵兰组织成立了洗脑班,并“学习外地经验”组建了“教转队”,集中关押大法弟子进行迫害。赵兰毒害其他狱警,使她们在不知不觉中沦为邪恶的打手;赵兰非法剥夺了大法弟子的基本人权与起码的人身自由;是赵兰,一次次发出邪恶的指令,唆使狱警谩骂殴打大法弟子;赵兰在弟子绝食抵制迫害时,毫无人性的说:“你们死了就象死了一条狗一样!”而这样的一个人,居然是主管2000多人的副监狱长!

刚刚接触赵兰的人容易被她貌似亲和的谈吐所迷惑,以为她是一个有知识有素质的女性,她有时也在别人面前标榜自己的“善行”。而真实的赵兰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在赵兰的策划下,湖南省女子监狱变成了对大法弟子实施残酷摧残的集中营。她指挥成立了专门针对大法弟子进行洗脑迫害的“教转队”。在“教转队”,每名大法弟子都被强制配有2~3名“夹控”(刑事犯),进行24小时严密监控,连上厕所、洗澡也要全程监视,完全剥夺了作为人最起码的人身权利与人格尊严;它们还严禁大法弟子之间互相接触(邪悟者除外);强迫大法弟子看诽谤大法的书籍、录像;组织犹大们围攻大法弟子,侮辱、谩骂大法弟子;每天还强迫大法弟子长时间从事奴役劳动,如有大法弟子抵制它们的迫害,就会遭到残酷折磨与刑罚:罚站、戴铐、关禁闭、开批斗会、送严管(即长期变相关禁闭,强迫洗脑、并配以五花八门的刑罚折磨)、不准大法弟子和家人正常会见等。

赵兰刻意营造出这样一种压抑、严酷的环境,企图从精神上压垮大法弟子。而在这种几近窒息的氛围中,在赵兰的指令下,狱警和“夹控”人员的心灵日益扭曲,被她灌输了越来越多仇恨大法的思想,逐渐沦为赵兰迫害大法弟子的工具而不自知。她利用这种高压手段,妄图迫使人们背离“真善忍”的准则,背叛道德与良知。

不仅如此,在赵兰的纵容指使下,女子监狱还对大法弟子实施了非人的肉体折磨与酷刑。狱警强迫大法学员在操场跑圈,有的老龄大法学员当场晕倒、有的弟子在跑圈中腿部扭伤。晕倒的苏醒后继续跑,腿受伤的不准停下,来了例假也不能幸免;对于抵制迫害、拒绝参加强制性奴役劳动的大法弟子,狱警邓成指使其他刑事犯殴打辱骂大法弟子,把大法弟子从床上打到地下,又从地下打到床上,并从五楼监舍拖至一楼,裤子磨破,臀部血肉模糊,后来又把大法弟子整天铐在监舍的铁窗上,不准上厕所、不准洗澡、不准任何人与其接触,这种折磨一连持续了好几天;因为惧怕大法弟子喊正法口诀,它们粗暴的用毛巾塞住大法弟子的口;它们还成立了 “严管队”,专门针对坚定的大法弟子进行迫害。有大法弟子在“严管队”曾被连续关在禁闭室长达两个半月之久,因怕其在禁闭室炼功,还被强制戴上手铐。

因为惧怕女子监狱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行曝光,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赵兰还和各地610沆瀣一气,将满期的大法弟子秘密非法押送610洗脑班继续迫害和摧残,企图达到无限期关押大法弟子的目地。现在湖南省女子监狱仍关押有近百名大法弟子,她们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受到严重侵犯,处境令人担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8条之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赵兰的行为已经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同时她的行为也直接构成了对《宪法》、《警察法》及《监狱法》的违犯,且赵兰身为国家警务人员,执法犯法,情节特别严重,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历史告诉我们,所有迫害正信与善良的恶人都逃不出正义的审判。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二战已过去几十年了,犹太人至今仍在追查当年迫害他们的凶手,并一个个将他们送上法庭;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大批有血债的责任人被逮捕,判刑甚至被处决。如今,“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经成立,迫害法轮功的总头子江××也在多国被告上法庭,多名迫害法轮功的政府高官被国外法庭宣判有罪,许多迫害责任人正在立案追查中,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大法与大法弟子的恶人恶行都将在不久的将来被推上历史的审判台,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在此正告赵兰,立即停止迫害!奉劝湖南省女子监狱狱警,明辨是非,不要再充当恶人的帮凶!强烈要求湖南省女子监狱的上级机关湖南省监狱管理局调查赵兰的犯罪事实,依法移送人民检察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善良的人们,如果你们是赵兰的亲人、领导、同事、朋友,请站出来制止在您身边发生的罪恶吧!请知情者进一步揭露赵兰的恶行,协助“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调查赵兰及湖南省女子监狱的犯罪事实。

赵兰电话:
0731-2323007(办) 0731-2323878(宅) 13308498728(手机)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2号信箱湖南省女子监狱 邮编:410004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女子监狱上级主管单位)
副局长:李云峰(主管服刑人员的改造工作)
0731-4592780(办) 0731-4592233(宅) 13908463868(手机)
刑罚执行处:0731-4592632
狱政处:0731-4592630
教育改造处:0731-4592770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246号, 邮编:4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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