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法弟子高洪海遭迫害经历


【明慧网2004年5月3日】我叫高洪海,男,1974年10月8日生。1999年1月20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2000年3月11日,我在重庆绿色广场坐在那里看报纸,期间一个便衣警察问:“你是不是练法轮功的?”我回答:“是”结果那个便衣说:“跟我来一趟。”随后,警察以“扰乱公共秩序”的莫须有罪名给我治安处罚拘留15天。关押在重庆市白鹤林拘留所。

2000年6月20日,我去北京上访,后于2000年6月27日被重庆市沙坪坝区派出所拘留15天后又被迫关在重庆市沙坪坝区街道办事处接受强迫洗脑班30天。期间恶警逼我写保证书,我没有配合他们,这样于2000年8月10日,我被送往重庆市北碚区西山坪劳教所非法劳教壹年。

在送往洗脑基地的中转站,沙坪坝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的主任刘德明,在车上让我们在劳教通知书上签字,我们都拒绝签字,因为他们是以莫须有的罪名对大法弟子进行迫害。那次被非法迫害送往法西斯洗脑基地的大法弟子有12个,年龄在20岁~65岁之间。

在非法劳教强迫洗脑期间因我坚持信仰,又被延教8个半月。2002年6月14日,我又被非法拘禁在重庆市歌乐山法西斯洗脑班,强行洗脑81天,逼迫写保证。后我又被辽宁省北宁市廖屯镇派出所接回,高宝利逼迫父母拿6000元路费。后来,我又被非法关押在北宁市拘留所8天,父母来看我时,恶警和他们索要生活150元,否则不准接见。

我的身份证是1999年9月份过期,曾经申请过多次。因为我修炼法轮大法,2000年3月11日的被非法拘留15天的事情由重庆相关部门通知了我们当地公安部门,父亲去替我申请时,恶警就说:不给办。

2002年在辽宁时,我去北宁市公安局,国保一大队吴大队长说:“炼法轮功的不给办,办了的也都收缴、扣压,法轮功的事一天不完,咱也不敢给办。” 2004年,我父亲又多次替我去申请,始终没有结果。

我妈妈在2004年春节前夕,在家做清洁卫生,突然来了市公安局的人,非法闯入民宅收大法的书籍资料,并非法的劫持了我妈妈。后来,我爸花了5000元,把我妈保了出来,起初他们要10000元,否则不放人,父亲说:“那就让她在里边呆着,我不管了!”

恶警们眼看到手的钱都要泡汤了,最后5000元也同意放人了。他们就是这样迫害大法弟子、收刮老百姓的!非法抓人的目地就是为了要钱,拿钱,才放人。

李凤久 023-65500578,023-13983643592。
高宝利 0416-6857929
吴大队长办公室 0416-66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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