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大庆物资装备总公司一会计师遭绑架迫害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5月30日】我是黑龙江省大庆物资装备总公司让胡路仓储服务公司会计师陈静波,坚持修炼法轮功,于2002年4月14日被非法劳教二年,送到哈尔滨女子戒毒所。检查身体因心肌缺血拒收,后保外就医。单位一直不允许恢复工作,每月只发一点生活费。自从红卫星洗脑班成立以来,单位就曾威胁,不写保证就送洗脑班,遭到拒绝,也就不了了之了。

劳教期满,本人多次跟单位联系,于2004年5月8日从正式上班。

可是就在上班的第二天,5月9日上午8点30分左右,物资装备总公司办的一个主任叫物资装备总公司610办公室的一个头目张玉明来到我办公室谈话,逼我写五书,遭到拒绝。

610张玉明就令经保大队的一个经警,还有我单位的几个经警强行将我从办公室二楼抬起来绑架到办公楼外,单位职工十几人目睹了这一切。我用尽力气不上车,挣扎了十多分钟,手多处被抓伤,还是被硬塞進张玉明车里,绑架到了红卫星洗脑班。

从我被绑架到洗脑班开始就不停的抗议,几乎没有间断的大声呼喊着向房间外的警察和各单位抽调来的工作人员讲真象,期间水米未進,还休克过两次。

下午管局610的一个苏(音)科长看我在红卫星洗脑班不停的抗议,怕影响其他关在这里的大法弟子,研究决定转移我,并给西宾派出所施压,拘留我十五天。当晚我被送到让胡路独立屯拘留所。

5月20日苏科长(音)来拘留所了解我的表现,因这期间我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苏威胁我的家人说,这件事情不会就这样,轻易的拘留我十五天就放人,还要继续关押迫害我。

有关责任人:
主要负责人:管理局610苏(音)科长
直接责任人:物资装备总公司 张玉明 物资装备总公司经保大队 程金
相关责任人:物资装备总公司书记 刘殿友
物资装备总公司让胡路仓储服务公司书记 李军
物资装备总公司让胡路仓储服务公司经理 刘世文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