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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市大法弟子两次被抓進监狱受迫害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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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6月6日】我于94年8月20日开始修炼法轮功,亲自参加了师尊在延吉的传法班。在传法班上,师父就给在场的每一个学员净化了身体,我一身的病从此彻底的消失了。

1999年7月20日起大法遭到了江泽民铺天盖地的迫害。2000年4月5日我去一位老同修家,刚去半小时,以公安局张士跃为首的六、七名警察就砸门而入,把在屋的十几名同修全抓到了第二看守所,理由是聚集。这样,我被非法关押了二十三天。

2000年12月12日,我去北京天安门证实法,当时在广场上被天安门公安局恶警连踢带打抓住,晚7时把我送到房山公安局,轮番审讯到10点。由于我不说地址,便来了一名白脸、中等个的恶警,大约三十五、六岁,叫程亚臣。他拿一个硬塑料管子打我的双手,直到把塑料管打成了三截,然后他就将我的双手背过去铐在椅子上,用折了的塑料管打我的脸,用竹子抽打我的腿和后背,见我还是不说他就不让我上厕所,共铐了十七个小时,我实在憋得不行,13号中午才给我打开了手扣子,双城治国派出所辛超派人把我领回,后来押到了双城第二看守所,春节都没让回家,一直押了一百九十七天,直到6月26日才放我回家。

这个春节全市城乡的大法弟子几乎全被抓起来了,因为这是在执行双城原市委书记朱清文向省委书记徐有芳的许诺:“春节双城進京的大法学员为零”。朱清文的一句话就使双城上千大法学员的家过年都不能团聚……

我遭到的无理迫害是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我们按“真善忍”做更好的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更没有犯罪!拘押是不合理的、非法的!公安局以张国富为首的恶警是知法犯法!

我在狱中受到非人待遇:经常吃发了霉的玉米窝头;一碗菜汤里面只是几块冻白菜,或是几片白菜叶。特别是春节时,菜是大肥肉块加绿豆芽汤或是大肥肉块加芹菜汤,主食是酸馒头。可就这种伙食每天却收20元,15天共收300元伙食费,其它每天按8元计算。本来关押我们就是非法的,不合理的,放人时还必须得交费。这样,公安局逼着我丈夫交了一千八百多元,交完还不给开收据!我两次冤狱,他们共收了我不应交的钱二千多元。在狱中几乎就是在床板上睡觉,再加上寒冷,使我的左腿造成疼痛,至今三年多一直不见好。

不仅如此,因为我坚修大法,我的儿女均遭到不公正的待遇:儿子大专文化、干部,什么条件都具备,只因妈炼大法就不准提副科级。

以上是江泽民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及其随从人员对修炼大法的好人的迫害,我写此文除了要在国际上曝光邪恶对我的迫害外,一旦时机成熟,我还要在国内用法律起诉他们,要求他们退还所有非法收款和补偿给我个人及家属造成的精神痛苦,他们必须为这种物质与精神上对我造成的伤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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