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阳磷矿子弟小学教师李慧萍被迫害得家破人亡


【明慧网2004年6月8日】云南省晋宁县昆阳磷矿子弟小学教师李慧萍因修炼法轮功,2002年被非法下岗,曾被非法劳教2年。

2004年2月17日在家中被单位保卫科以谈话为由将其骗去非法拘留,第二天通知李慧萍的丈夫包维远到晋宁县公安局政保科签“传讯通知书”。包说:“你们无故乱抓人、扣留人,侵犯了公民人身基本权利,违反了《宪法》。”所以他拒绝签字,为此与不法人员发生了争执。当李慧萍被抓走10多天后,其丈夫不明不白死于家中,脸上还留有伤痕。现在家中只有一患病的儿子无人照顾。

晋宁县公安局政保科恶警江永宁,办公室电话:0871-7802808 住宅电话:0871-7802856,传呼:3137481-3542
晋宁县610政法委主任李树公,办公室电话:0871-7892345手机:0871-6874111

* 又一则:云南昆明大法弟子段冬梅被劫持在市第二看守所

昆明大法弟子段冬梅2003年用手机发短讯讲真象,被非法拘押,2004年5月下旬发真象资料时被官渡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非法抓捕,现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公安随意抓人、抄家,这已成了不法分子侵犯大法弟子基本人权的家常便饭。希望同修加强正念、抵制邪恶,不要让邪恶再逞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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