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610头目在法院说“在这里不讲法律”


【明慧网2004年8月10日】在强权暴力下,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制造了一幕幕荒唐可笑的“审判”闹剧,拿着所谓“法律”当遮羞布,愚弄世人,干着破坏法律、践踏人权的罪恶勾当。2004年7月23日湖南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密谋秘密审判被警察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李辉。李辉的亲友,其中包括法轮功学员知道消息后前往法院旁听,遭到610不法官员及警察的骚扰威胁,郴州市610头目彭冠华说“在这里不讲法律”。

三天后,2004年7月26日,郴州市委、政府召开内部会议,声称7月23日法轮功学员去法院旁听是有组织的闹事,是冲击法庭,妨碍执法机关正常办公秩序,要查处所有到场人员(法轮功弟子),要停发这些人的工资、养老金,要重点打击处理带头人,要判2-3年刑……。“法律”的尊严在这些不法人员面前已经荡然无存,被任意践踏。

李辉是湖南郴州市空调设备厂下岗工人,2004年4月12日晚被不法人员绑架。不法之徒为了掩盖迫害善良无辜的恶行,又密谋制造了一幕“审判”闹剧,通知李辉于2004年7月23日开庭审判;另一方面又在法院周围安排200名便衣警察,以便对前来参加旁听的法轮功学员進行摄像,以备迫害。

2004年7月23日上午9时左右,李辉的亲友、同事自发地来到郴州北湖区法院听审。由于李辉的亲友未接到法院的正式通知,不知开庭的确切时间,就在一楼的休息大厅等候,陆陆续续来了约十多个人。等候的人中有人去向法院值班人员询问,但得到的回答却相互矛盾。有人说不知道,没开庭;有人却说是在今天开庭。

还有人就上去向法官咨询,问道:国家宪法是母法,宪法规定有信仰的自由,也有不信仰的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任何组织或个人,连国家主席也要遵守,是吗?法官答到:是。人们又问:那么1999年某党某些人所颁布的“不准修炼法轮功……”不是明显的违背了宪法吗?那么违宪所制定的一切法律、规定不就是“非法之法”吗?那么按照“非法之法”去干的一切“助纣为虐”的行为不都是违法的吗?法官听了说:我们对法轮功的事不清楚,只是看了电视、报纸的宣传。

大家就都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这些法官,而法院却说这些是来闹事的。10时左右,郴州市610彭冠华带着人、苏仙区610办和国保大队的警察、北湖区610吴志强带着人、市公安局的陈兵志、还有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单位保卫科,都相继来到。面对这些善良的人如临大敌,围着他们问:你们为什么来?谁要你们来的?大法弟子向围着他们的610警察讲真象。市610办头目彭冠华说:“在这里不讲法律,不与你们探讨法律!”

郴州市610头目彭冠华一语道破天机,他们从来就不讲法律,有权力就是法律。吴志强的警车开到法院门口,心虚的吴志强在车内足足观察了20多分钟,见没有危险这才下来,指着李辉的父亲大骂道:“他××,你有本事,你有狠,叫来这么多法轮功,谁通知你来的,你怎么知道今天开庭。”

对于吴志强的这副流氓嘴脸,世人早已不陌生了,但不明白的是,要审李辉,他的父亲为什么不能来,还要对他封锁消息。李辉的父亲与伯伯在开庭前几天才明白过来,而在这之前还一直站在邪恶一边,应该说是邪恶的倒行逆施使他们明白了真象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今天来参加旁听的大法弟子仅10余人,与你们安排的人那简直就不成比例,怎么叫来了那么多人。

吴志强又指着一老年女大法弟子骂到:“你××,前几天我才抓了你,你还敢来。”纳税人的钱养活着这样一群流氓,中华何其不幸。

陈兵志下车发现一2000年后修炼法轮功的女大法弟子,正曾经从她手中抢走2万元和一批财物,于是对她進行威胁。

那居委会的,街道办事处的,单位保卫科的,610恶人都对认识的人進行威胁、恐吓,把他们往自己的车上拖,大法弟子们向他们讲真象。

搞摄像的人也就对着大法弟子拍,大法弟子正告他:“你不用拍,拍不上的。”北湖区610陈波林,要与人打赌:“谁说拍不上,我与你打赌。”大法弟子说:“没有人与你打赌,告诉你就是不要干坏事。”

拍录像的拍完后一检查说:“奇怪,明明拍好了,却没有人影。”如是又重新拍,拍完一检查全是黑的。没办法,走了。

在这种强大的正念之场中,邪恶的因素在解体,陈兵志对别人威胁一通没等人回话,钻進汽车跑了,吴志强也钻進汽车跑了。一场闹剧本应就如此收场。

苏仙区610叫嚷:“法轮功聚集……”这种随时都可以强加给别人的棍子,正是江氏集团的拿手好戏。

中国的执政者以权代法,独裁专政世界闻名,郴州市政府、执法者,面对手无寸铁,只为坚持信仰而和平抗争的法轮大法弟子,進行无法无天的法西斯式的残酷迫害和打压。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这穷途末路之时,还在无理智地干着破坏法律,践踏人权的邪恶勾当,行将害人害己。

北湖区610主任 陈宁波 2354908
吴志强 13973513286 2233816(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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