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修炼人都应该“怀大志而拘小节”》有感


【明慧网2004年8月8日】同修在这篇文章中谈到了几个事例,其中有几例和金钱有关系的例子,让我很讶异。

特别是这个例子:一次外出参加正法活动,几个学员同住在一个房间。其中一个学员事先也不打招呼便说:“我没钱,你们把我的旅馆费平分了吧。”看一位同修略有诧异,他带着理所当然的口气说:“我真的没钱,连我来回的路费都是别的人给付的。旅馆钱要没人给付,我就得睡在大街上去了!”其他几位同修只好把他的住宿费分摊了。

为何会这样?不知道这样的事在同修之中多不多?

师父在《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中讲:“到目前还有的人在私生活上根本就不是修炼人的行为,这样的,无论你做的再多也不能圆满。在讲清真象中挥霍大法弟子省吃俭用用来做资料的钱,我一直在告诉你们做什么事首先要先想到别人,你们在使用大法弟子的钱物时想过这些吗?邪恶是无孔不入的,你们一念一行邪恶都在虎视眈眈。你们执著什么邪恶就加强什么,你们思想不正它们就会叫你不理智。大家都在为大法付出,而有的人却无耻的向学员要报酬。你是在修吗?你在和谁讲条件?修炼人的形象哪里去了?修炼人的威德怎么树立?你以为师父在领你们搞常人的政治吗?”

《转法轮》中也谈到了:“有个人手里拿我的书,在大街上一边走一边大叫:有李老师保护不怕汽车撞。这是破坏大法,不会保护这种人的,其实真修弟子不会这么做的。”

个人理解,以大法的名誉,行招摇撞骗之实,不是真修弟子,尽管自己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大法弟子,可是师父承不承认才是关键。

如果这个现象很多,师父在《精進要旨:猛击一掌》讲到了解决方式:“大法为了方便更多的人修炼,目前主要采取在常人社会中修,在工作或其它常人环境中磨炼,只有出家人才云游。可是目前有一些人打着大法弟子的幌子,全国到处乱窜,无故住在学员家里,吃、喝、拿、要,招摇撞骗,利用学员善良的一面,钻大法的空子。

可是我们的学员为什么就分辨不清呢?修炼就修自己,想想为什么这些人不在自己家安心实修,环境不好更能修炼,为什么这些人不听我的话,全国到处窜,为什么吃、拿、要学员的东西却要叫学员把心放下,这是我教他的吗?更有甚者,在学员家一住就是几个月,这不是明目张胆的干扰破坏学员修炼吗?我想这些人必须把所骗吃骗拿的如数赔偿,否则大法不容。今后再有这种情况,可按常人中的骗子对待报警,因为其人绝不是我们学员。”

但是师父在《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也说了:“人哪,一个生命在历史上的今天能够得到法,那不是一般的事,太幸运了!可是一旦他失去了的时候,大家知道那面临的是什么?是很可怕的,因为赋予那么大的责任和巨大的使命他没有完成的时候,那相对来讲和一个生命的圆满那是成反比的,那个生命,那真的要進无生之门了。你们也不能随随便便的给我抛下一个人,不管这个人有什么样的错误、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都想给他机会。”

如果同修们有见到这个情况的,或是这种事例的,做为一个大法弟子而言有这个责任告知有这种行为的同修,不然法正人间一到,这些同修的下场如何?真的不敢往下想。

但是换个角度想,是不是我们大法弟子默许了这种行为,而不加以制止?我想也是,因为我自己曾经借过钱给同修,但没有和同修要回来,想说都是修炼人,自己会记得还我的,到最后没还我,可是这是我自己造成的。再用另一个角度想,无形中我让同修失了德,而且如果同修的不好的心被养成了,那是谁造成的?不就是我自己造成的吗?那我是在害人,而不是在帮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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