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大法弟子范金玲被绑架


【明慧网2004年9月18日】范金玲,女,1964年出生,毕业于河北承德石油学校,现工作在辽河油田钻采院,从事化验工作。范金玲为人稳重、善良,在同事、朋友间,很受人们尊敬。

范金玲于1996年喜得大法,学法后,处处以“真、善、忍””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身心上同时受益。范金玲在学法前,患有风湿病,经常四肢无力,学法后风湿病不治自愈,而且精力充沛,走路身轻如燕。更主要的是范金玲学法后在道德上的升华,在单位里工作更加认真负责,把方便总是默默的让给别人,从不计报酬,淡泊名利,在矛盾面前,宽容、忍让,很受同事、领导的赞赏,在家庭里,处处为家人着想,孝敬公婆,家庭和睦。

范金玲在大法中深深受益,她愿把大法的美好告诉受江氏谎言蒙蔽的民众。她于2004年9月13日凌晨,在生态园发放大法真象资料时,被恶人绑架,后通过兴隆台区公安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刘敬雨,当天下午被送至盘锦市行政拘留所進行非法关押迫害,并不断的提审,威逼、恐吓,追问资料的来源。13日中午,范金玲家被非法抄家。

范金玲学大法健康了身体,净化了心灵,道德情操高尚,本来可以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然而只因做好人,敢于讲真话,却被非法关押迫害,实乃天理不容啊!

在此,全体盘锦大法弟子正告那些执法犯法,正邪不分的盘锦公安干警,赶快清醒吧!善恶有报,不要再被眼前的蝇头小利蒙蔽双眼,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如果再一意孤行,再继续下去,你们将会成为迫害善良无辜的千古罪人,偿还你们无法还尽的罪恶。

迫害范金玲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

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安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大队长张润秋:办:0427-2683315;
手机:13842713579,13019952579;
副大队长刘敬雨:办:0427-26833260427-2683316
手机:13604277518(主要办案人)
指挥中心:0427-2824939办公室:0427-2824183
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派出所:0427-7822215
盘锦市行政拘留所:
所长:0427-2684555值班室:0427-26845510427-2684557
门卫:0427-2684553
钻采工艺研究院:
院长赵政超办:0427-7807128宅:0427-7804812
书记朱世诚办:0427-7822398宅:0427-7832916
副书记办:0427-7822333
副院长办:0427-7801021

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区公安分局
(地址:兴隆台区石油大街邮编:12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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