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讲真象信件汇编


【明慧网2004年9月21日】
  • 给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各位领导的公开信

  • 给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兰岭乡父老乡亲的信

  • 给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各位领导的公开信

    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是一位普通市民,退休在家。我原先有许多疾病缠身,家庭状况也不佳,因此思想压力很大,常常有自尽的念头。后来我修炼了法轮功,多种疾病不治自愈。因为我懂得了人生的真正目地和意义,所以思想开阔了,精神也愉快了。虽然生活清苦些,但生活得很充实,不但自己能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做,也这样教育自己的子女。

    可是这么好的功法却被江××出于妒嫉和权力的欲望,凭它的一封信,强行执行对法轮功的打压,让公安制定“六禁止”,民政部发出通告。你们是国家工作人员、人民的父母官,比我们懂得更多的法律条文。宪法第五条中: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十五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法轮功学员信仰的是“真、善、忍”,是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然而就在小小的沙市就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三至八年;二十多人次被非法劳教;一百多人次被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多次被强行送進所谓的“法制班”强行洗脑,在高压下用尽手段让学员放弃修炼、放弃信仰。种种迫害给修炼者及亲属造成精神的痛苦和心灵创伤,恶警对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進行肉体上的摧残:不准睡觉、坐;大热天吊起来,不准吃、喝、拉、撒;妇女来月经也只能顺着腿流;火烤、烟熏;拔掉门牙灌食;用脚在胸脯上踩;用尿放進稀饭里灌食;戴脚镣手铐;电棍击等名目繁多的酷刑。经济上敲诈勒索、巧立名目榨取钱财数十万元,对法轮功学员被关押者罚款少则几千,多则上万,有的甚至连一片白字收据都没有。法轮功学员没有犯罪,不是犯人,没有触犯国家任何法律。信仰“真、善、忍”,自觉做好人却受到如此非人的待遇,更何况一个人即使犯了法自有法律制裁,也不能進行暴力逼供。这种做法也有损于公安形象,他们这是在知法犯法。

    法轮功又叫“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教导修炼者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标准,一面修炼心性,一面净化身体,渐渐达到无病状态,成为一个身体健康、道德高尚的人。这样的好人越多,社会不是又多一份安定团结的力量,治安状况不也好了吗?

    目前,法轮大法在国外已有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一亿多人在炼并受到各国政府人民的一千二百多项褒奖;李洪志先生四次被提名诺贝尔和平奖;《转法轮》一书翻译成二十多种语言在国外发行,受到各个国家不同民族、不同阶层的人民的欢迎。

    法轮功赋予我全新的人生观。让我做一个高尚的人,不抢、不偷、不嫖、不赌、不贪、不受贿,何罪之有?進京上访也不过是依据宪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发放真象资料也是在民众视听权被堵塞、炼功人无处申诉的情况下,向广大民众善意解释也是符合宪法规定的,也是为了化解仇恨。

    现在国际上已成立了“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对于参与迫害的人,不论官职大小,都已备案调查,如“天安门自焚案”和多起“杀人案”等都是假的,是陷害法轮功的欺世谎言。江××和主要责任人已在多个国家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等罪名被告上法庭,江氏犯罪团伙中有二万多人上了“恶人榜”,终有一天会被推上历史的审判台,历史会给法轮功一个公正的交代。善恶有报是天理,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你们是国家工作人员,执行的是上面的政策,政策好给人民带来好处,你们有功;如果你们执行害人的错误政策,你们也罪责难逃。象大跃進、文革时期不会因为谁是执行上面政策而无罪。不是有降职、撤职、开除、劳教,甚至被秘密枪决的吗?所以为了你和你的家庭,子女未来的幸福,不要再干助纣为虐的事,甘当江××的陪葬品。

    听说最近又抓了发资料的炼功人,并将他们非法关押,实际上是执行者罪上加罪、害人害己,犯下的罪行将来是无法偿还的。希望你们能多了解法轮功,在如何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做出明智的决定。我是真心为你们好,望三思。

    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


    给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兰岭乡父老乡亲的信

    兰岭乡的父老乡亲你们好:

    当我听到我们的亲人,法轮功修炼者,被抓的消息后,心情非常沉痛。自92年法轮大法洪传至今天,还有不明真象的人做着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举报抓捕三位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的大法弟子,而且该乡某领导非法强行没收了大法弟子赵庆堂为别人请办车皮的三千元钱(为掩人耳目给当事人留下300元)。当我们的家人找到该乡领导讨要此钱时,某领导却大言不惭的说:钱我们修车用了。请问: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干部、中共党员,难道为了区区的三千元钱而党纪国法都不顾了吗?就可以随意的搜刮民脂民膏了吗?就可以随意的贪占人民的血汗钱吗?退一步讲:即使是一个普通的常人犯了错误,做了违法的事,也不能随意侵吞公民私有合法财产,更不允许机关办案人员借机敛财占为己有。我看,违法的是这些人,该抓的也应是这些人。

    过去听老人讲过,人尖、地薄、货抽条,难到不是指今天吗?现在有的人为了钱可以无恶不作,你们也可能听说过:大法弟子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事先考虑别人,在社会上对物质利益不争不斗。难道做这样的好人也得被当做坏人抓吗?

    法轮大法现已洪传6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各国人民普遍道德回升、身体健康,深受各国政府和人民的赞扬爱戴,法轮大法书籍已翻译成30多种语言在各国公开发行。各国政府、团体授予李老师和法轮大法褒奖1200多项。难道世界上这么多国家、政府和人民真不明白什么是好坏、善恶吗?

    明白人生真正意义的大法修炼者用自己省吃俭用积蓄的钱作真象资料,又不辞辛苦爬山涉水把真象送到你们手中,目地是再别被媒体欺世的谎言蒙蔽而毒害自己和家人,因为你诽谤仇恨的是教人以“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大法,抓捕迫害的是告诉你真象为你好的善良的大法弟子。有句话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没到,时辰一到,一切都报。

    咱先说近的:鸡西市滴道区原利顺中学校长姜殿群,因积极参与诽谤迫害法轮大法,强迫学生在诽谤大法的条幅上签字而遭恶报被车撞成植物人,现生活不能自理。再说远一点的:大家都知道电影喜剧、小品、相声演员牛振华因在电视剧《闲人马大姐》中诽谤法轮大法,于今年5月份遭恶报,死于车祸。

    诽谤迫害法轮大法遭恶报的例子太多了,这里就不举了,如想了解事实详情请登陆明慧网站(真象资料有突破网站封锁方法)。当你接到或捡到真象资料、VCD光盘时,请你好好珍惜,为了你和你家人生命永远的美好幸福请你仔细冷静看一看,明白真象后,你会有一个正确认识的,你和你的家人也会有一个美好未来。看过后转送他人或放在公共场所必有福报,珍惜真象资料。

    法轮大法修炼者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1/84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