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涞水县看守所警察的犯罪行为


【明慧网2004年9月9日】河北省涞水县看守所长于德申,自2002年上任以来追随邪恶迫害大法弟子,对殴打大法弟子的手下恶人视而不见,下令强制为绝食的大法弟子灌超浓度盐水。于德申还亲自下手殴打大法弟子隗凤兰,在烈日下把已绝食二十多天的隗凤兰,拉到监院,绑在椅子上,进行殴打谩骂,还给隗凤兰戴上脚镣,灌高浓度盐水,强迫她洗脑转化。

涞水县看守所干警方英慧,涞水县南关村胡天瑞的上门女婿,在看守所他以训练在押人员列队为名,对大法弟子张淑琴百般折磨,口令回答慢了要挨打,动作慢了要挨打,不准确了要挨打,处处找茬儿,直到把张淑琴打得浑身上下黑紫烂青,坐不能坐,躺不能躺,肌肉被打得硬邦邦的。同监室的在押人员看了都同情的落下了眼泪。

涞水县看守所干警张鹏达,自2000年以来一直迫害大法弟子,对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谩骂殴打。2000年冬因看守所监室前后透风,大法弟子被迫每天要工作十几个小时,为看守所“搓花”换钱。有的手被冻伤了,冻裂了往外流着血,无法工作。张鹏达进屋就骂,大法弟子陈程兰反应说不能干活儿了,便遭到张鹏达的一顿毒打,最后昏死了过去。一旁的法轮功学员见状,抗议张鹏达的这种犯罪行为,被扯出监院砸上了脚镣,直到过春节才给取下来。2003年,张鹏达叫两个外劳的架着隗凤兰在监室外跑,那时隗凤兰以绝食二十几天了,脚上还带着看守所里最重的脚镣,不要说跑,挪动都挪动不了,脚腕子磨破了,磨烂了,血一滴一滴顺着脚往下流,张鹏达这才罢休。

涞水县看守所狱医王金英,涞水县南关村人,女,50多岁,自己有一个私人诊所,在看守所利用职务之便谋取暴利,葡萄糖市场价3.5元到看守所卖7元,输一瓶葡萄糖要50元。自大法弟子遭受迫害以来,王金英协助看守所迫害大法弟子,谩骂不配合输液的大法弟子,还到拘留所恐吓、威胁那里正在绝食的大法弟子,并叫嚣:不吃饭,有的是办法治你们。王金英每次出诊费要20多元,即便是几步路。

看守所从出售的生活必需品中牟取暴利,在市场上卖几角钱的卫生纸看守所卖2.5元,三四毛钱的方便面每袋卖1元,张鹏达还不许把卫生纸卖给被非法关押的女大法弟子,所有他们出售的商品都要成倍的加价再卖给在押的人员,从中捞钱。看守所还把在押人员的亲人送来的物品爱吃的就吃了,能用的就占为己有。不法人员执法犯法,经常殴打谩骂犯人,勒索他们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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