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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新劳教所的酷刑“黑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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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月10日】在天津建新劳教所里,法轮功学员遭到的身心摧残到处可见,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所谓的“转化”,劳教所给每个中队制作了学员们称之为“黑棺材”的刑具。

这种“黑棺材”是用坚硬的厚木板制成的“箱子(木笼)”,长50厘米左右、宽40厘米左右,高1.89米左右,里面用黑皮子垫的密不透风,只有正面留一孔,外边有人监视着。一个人被塞进去之后,正好四面卡住,不能蹲下,没有一点活动空间,即使瘦一点的人也不能转身。

劳教所利用这种“黑棺材”对坚定修炼大法的学员轮番进行迫害,在箱子里一呆就是一个星期,10天半月。一开始是把箱子立着放,逐渐升级为把箱子侧放、平放,脸朝下放,更有甚者把学员倒立着放在箱子里。

有许多学员从“黑棺材”里面出来之后变成了残疾,腿站得再也不能复原,留下了后遗症,每次从里面出来后,四肢肿胀得象水泡的馒头,衬衣、衬裤都得用剪刀剪开,炎热的夏天,衣服和肉连在了一起,惨不忍睹。恶警们却在一边开玩笑说:这才叫“囚”呢,一个人在方块里“严丝合缝”。

最可恶的是他们还把大法师父的像片放在木板的底层,让学员一进去就踩在像片上,进行人身侮辱,以达到身心双重摧残的目的。

2003年4月,身高有1.7米的大法弟子彦淑君被电击摧残后关在了一个长约0.5米,宽约0.3米,高约1.5米左右的木笼里,只能歪着身子,低着头站,就这样被折磨了8天,过后走路瘸了很长时间。大法弟子郭宝花多次被不法警察关“黑棺材”,有一次长达一个多月。60多岁的大法弟子沙立田2000年2月严冬-16度,被扒下棉衣关进木笼。2003年2月大法弟子刘雅东整整被关了4天,出来时根本不能走路,腿肿得象水桶一样粗,腿和脚都变成了黑紫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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