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矛盾不该回避


【明慧网2005年1月2日】近日,C同修跟我讲了这样一件事,她和本地三位同修到农村发真象资料,两人一组,她和D同修一组。一开始发放,她就和D同修在具体做法上产生了分歧。她一说话,D同修就冲她发火。她没有跟D同修发生争执。但到下一个村屯做真象时,她便和协调人要求换人,于是她又和B同修一组,当晚做完真象后安全返回。事后C同修总觉得那天晚上自己做的不妥,但又不知错在哪里,为此她主动就这件事跟我进行交流。

我俩切磋后认识到:证实法中出现分歧是正常的。有了矛盾怎么办?争执不下固然不对,但采取回避的作法也是不应该的。师父说:“当出现任何矛盾,出现任何事情,我告诉过你们,除了两个发生矛盾的人要找自己的原因,第三者都要想想自己,为什么叫你看到?更何况我们直接是矛盾者之一,为什么就不修自己呢?”(《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出现矛盾了回避对方,表面上看是高姿态,实际上是逃避正法修炼。如果问题在自己身上,虽然避开了对方,可问题不是照样存在吗?如果问题在对方身上,自己也有要修的地方,同样要向内找自己、修自己。对方冲自己发火,为什么发火?自己是否被常人心带动了?看到对方确实存在问题,自己能否善意的给对方指出来?可见,出现矛盾了就回避,是对证实法不负责任,对同修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是为私为我的表现。

那么,出现矛盾了到底该怎么做呢?首先要找自己,看问题是否出在自己身上。如果问题出在自己身上,那就赶快纠正过来;如果问题出在对方身上,自己也要认真的找找自己,同时善意的把问题给对方指出来。“大法弟子每个人都在修炼,每个人也都在走自己的路,每个人也都有常人心你才能修炼。那么常人心就会表现出来,不要认为有矛盾了,有意见了,不想跟学员一起合作。要知道大家都是从那个状态中走过来的,而且每个人时不时的也会出现这个状态的,要知道原谅别人、体谅别人,要知道互相帮助。大家能够共同做好大法弟子证实法的事,这才是应该做的。”(《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个人体悟,旨在与同修交流,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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