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玉玲遭非法判重刑 儿惊吓过世丈夫拄拐难度日


【明慧网2005年10月25日】吉林省东丰县汪玉玲只因坚持信仰“真善忍”,于2002年被非法判重刑13年,三年多来恶警一直没有通知家属,直到现在也没让家属见一面。汪玉玲的家属到处找了一年多,才打听到汪玉玲被非法关在劳改医院。从2004年6月份到现在,家属多次到劳改医院探望,恶官恶警一直不让见。

现年50岁的汪玉玲,于2002年8月15日在暂住所被长春市公安局一处和朝阳区分局刑警二中队恶警绑架。恶警把她固定到老虎凳上九天九夜,轮番折磨她,还把她的手绑上塑料带子,点火烧,拳打脚踢,用电棍电,用凉水浇,用几万伏高压电棍电她,汪玉玲当时就昏死过去。经医大三院静脉切开手术后抢救过来,因此导致心肌大面积缺血。

从2002年到现在三年多时间里,汪玉玲因心脏病生命多次出现垂危,在医院住几天好一点,恶警又把她送回第三看守所,生命出现垂危就又送到劳改医院。就这样,汪玉玲断断续续住医院已有两年了。

汪玉玲被绑架之前身体非常好,体重一百四十多斤,现在被折磨的满头白发,牙齿掉了多颗,腰弯的很厉害,生活不能自理,体重降到八十多斤。现在又被折磨的患胆结石、胃炎,手脚麻、凉,手指脚趾没有血色,全身浮肿,经常出现昏迷状态,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汪玉玲身体已经被折磨成这样,恶警还不放过,几次要将她投到黑嘴子监狱,因身体太差监狱不收,第三看守所想给她办保外,公安厅局、朝阳区检察院、朝阳区法院不同意。

汪玉玲原来是四口之家,她是主要劳力,丈夫股骨头坏死,下岗没有生活来源,还有一位70多岁的婆婆。汪玉玲不但养家糊口,还要照顾拄拐的丈夫和年迈的婆婆,汪玉玲的丈夫有病不能劳动,就靠婆婆每月四佰多元退休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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