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昭昭 为恶必报


【明慧网2005年12月3日】骇人听闻的恶警强暴女法轮功学员事件,在河北省涿州市的一个小镇派出所里公然发生,透过这一实例,中共邪党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迫害之惨烈,昭然天下。

刘季芝(女,51岁)、韩玉芝(女,42岁)是两位善良的农家妇女,刘季芝是两个女儿的母亲。1999年刘季芝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后一身的疾病之苦不翼而飞,人也变得善良、祥和,每天勤劳的为丈夫和女儿们操持这个家,一家人其乐融融。韩玉芝是位三个孩子的母亲,也是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

就是这样两位普通的农家妇女,只因她们信仰真、善、忍做好人,2005年11月24日晚竟被本镇--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派出所的警察抄家、抓走,受到罚蹲、打耳光、电棍电击、胶皮棍暴打、不给吃饭、罚干活、身体敏感部位被乱摸等虐待。25日下午两点多又被警察何雪健在其派出所办公室里,残暴下流的连续强奸,她们在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被蹂躏中,自始至终都有最少两个警察在场,最后在家人被迫交出3000元罚款后,她们才得以逃脱魔爪,回到家中。

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小小的地方警察,怎么敢胆大妄为的对公民如此公然行暴?

如果能看透中共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和这些年来其所推行的迫害法轮功政策之残暴,就不难理解警察何雪健敢兽性大发,是有中共邪党政府撑腰做后盾而使其然的,“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中共豢养的恶警对女研究生魏星艳下手,又发展到对自己母亲一样辈份的人下手。因为在这些被迫害政策所指使的禽兽头脑中,被灌输的是对法轮功学员,可以任意行恶反而“有功”的邪恶思想。

元凶和帮凶都是要在天惩之中的,天理昭昭,为恶必报,现实中的例子已多的不胜枚举。在此奉劝那些还想抱着侥幸心理,准备为恶者:切住手,给自己留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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