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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遭受湖北咸宁不法人员关押勒索的一些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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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2月12日】我于96年开始修炼大法,身心收益非浅。99年7.20以后,邪恶大肆镇压迫害法轮功,我坚信大法是好的,是正的。在此期间,我与丈夫二次一块被非法关押半年,我被非法劳教两年。这5年中,我们被勒索罚款近8万元,包括扣发工资、被非法关押在学习班的费用等。

第一次非法关押是在99年9月底,公安探知我要去北京证实大法时,竟然破门而入,一伙恶警把我非法抓到公安局,以“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关押大牢51天,勒索罚款3000元,交700元伙食费(而吃的象猪吃的一样)。

第二次非法关押四个月,并罚款9000元,勒索伙食1800.当时我参加我女儿的大学毕业典礼,向单位告了假,待我回家后,第二天早上几个恶警不问青红皂白,说我外出没有向“公安局政保科请假”,将我骗到政保科非法关押。按《刑法》规定关押犯罪嫌疑人不得超过35天。实际上,不法人员们对大法弟子关押没有法定期限,想关多久就是多久。

我在关押期间与他们论理,他们却说:关押法轮功不需要什么道理。这次被非法关押的有十几个大法弟子,我们在看守所坚持炼功,背诵大法经文及《洪吟》。一次我们听说省地来检查看守所,我与另一位同修,把手指弄破,在号子里的墙上写着:“还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还大法弟子自由”,省检查团发现了,但恶警不敢作声。

还有一次,我们五个大法弟子在打坐,恶警指导员来查岗,发现了我们,要我们把腿拿下来,我想我是来证实法的,否定邪恶的迫害,坚持不拿下来。当时指导员打电话给所长,所长赶到,叫了一群武警(县中队),指着我吼:站起来。

一位大法弟子站起来说:“我们做好人,难道有错吗?”一个武警抓住那个弟子的胸口就往地上摔,随着一群武警跟上来,拳打脚踢。我说:“你们要讲道德,不准打人。”

随即一个武警抓住我的胸口,就往地下摔,但我的身体是一个飘的,摔不倒。当我放松警惕时,武警在我的背后蹬一脚,使我摔倒在地。一个武警走到我跟前说:有本事再讲一句。我又说:“你们要讲道德。”

只听“辟”的一声,一掌向我打来。这响声,号子的人都听到,吓坏了。随后恶警用脚铐给我铐住,我想:这铐子我不应该戴,我做好人,怎么戴铐子。铐子真的掉了。

第三次在2000年7月10日进京上访,我被非法判处二年劳教,在精神上,身体上受到很大的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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