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吉林江源县人民检察院的公开信


【明慧网2005年2月23日】我们是法轮功修炼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鉴于我国《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故我们特此向贵院检举江源县610,江源县公安局直接或指使江源县各乡政府人员,公然执法犯法,非法抄家,非法拘留,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作为检察机关:从五月份全国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办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五类案件:

一、渎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包括徇私枉法,对无罪的人追究责任的案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等。
二、对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的案件。
三、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
四、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
五、虐待被监管人案件。

希望贵检察机关真正履行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还受害公民一个公正。

第39条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2004年2月18日,两名法轮功学员到江源县一井街道宫秋敏家小卖店买东西,两名恶警徐广福,赵勇志闯入宫秋敏家中,以索要身份证为由,强行要把两人带走,大法弟子据理力争,最后他们勒索其中一名法轮功学员1000元后,将其放走;然后开始抓打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赵勇志一边拖一边拳打脚踢这位法轮功学员,不一会儿就被打得浑身是泥。这时围观的群众很多,宫秋敏夫妇实在看不下去了,便上前阻止恶警行恶。就这样在宫秋敏夫妇的保护下,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走脱。

徐广福、赵勇志气急败坏的打电话又叫来一车警察,江源县派出所原所长赵志全不由分说把宫秋敏双手反绑,拽倒在地,一个很胖的警察用脏抹布堵住嘴,一边骂一边拿小卖店的东西吃,饮料瓶盖扔了一地,之后非法搜家,搜走大法书籍真象光盘、两千八百多元现金,勒索另两名法轮功学员一千元,将腿有残疾的大法学员宫秋敏边拽边拖。恶警怕自己的恶行被曝光,把宫秋敏胳膊反绑,用抹布把她的嘴堵上,毫无人性的拖到门外,身上的衣服被拖破,强行被关进江源县看守所。

在宫秋敏被抓第三天,丈夫张功常也被关进江源县看守所,宫秋敏为了抵制非法关押,绝食抗议,被强行灌食(其实就是变相的折磨)。江源县检察院,法院以妨碍公务荒唐的非法对宫秋敏,张功常判一年,半年。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宫秋敏多次绝食抗议迫害,她身上长满了疥疮,生命垂危于2004年7月20日释放。宫秋敏,张功常被关押期间,家中只剩下一个17岁的女儿无人照顾;张功常工作被白山市纺织厂有限公司开除,两人残疾,无处找工作,卖店生意不好,家庭困难;非法搜去的2800多元钱释放后去要,只退还2280元,500多元被江源县派出所扣押。另一名法轮功学员1000元钱不给。

在这期间,江源县大法学员王艳秋,李爱冬,唐君被强行绑架关进看守所,大法学员李爱冬今年已经60多岁了,修炼前身体多种疾病,修炼后身体恢复健康。事隔不久,以上三名大法学员都被非法劳教,关进黑嘴子女劳教所遭受迫害。

由于我县610,公安机关行为上的根本违法性,使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三岔子林业局张全福一家4口修炼法轮大法。张全福身体原有多种疾病,修炼后身体恢复健康,张家4口身心受益,生活幸福。这一切都是大法给予的。

自从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后,张家只因为说一句真话,只因坚持信仰“真、善、忍”祛病健身做好人,60多岁的老两口都被判劳教1年,兄妹两人被判2年。就这样,张家4口历经惨无人道的劳教生涯,释放后又继续遭到林业公安局正岔派出所,江源县派出所三岔子分局的双重欺压,经常以看看为由私闯民宅,干扰张家正常生活。

2002年3月6日,林业局政法委书记胡玉涛,政保科长姜玉国上指下派,在晚上10点多钟跳杖子,砸门,砸窗,门板砸掉一块,不出示任何证件,强行将父子俩带走,非法抄家,以家中有大法书籍为由判劳教一年,送入长春朝阳沟劳教所,在劳教所备受酷刑折磨:电棍电,长期坐板不让睡觉,大棒子,皮带沾盐水抽,不让说话,犯人包夹等折磨。

2003年1月8日,65岁的张全福在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被迫害致死。间隔10天,劳教所通知让家属接回张启发。当家属去接人时,只见张启发已经不能行走,浑身疾痛难忍,呼吸排泄困难,浑身长满硬刺,硬疮。张启发在回家的第二天便含冤去世,年仅38岁。

在处理丧事时,江源县派出所三岔子分局用两辆警车堵在张家小桥门口,亲戚,邻居帮忙一律不让。此时张家只剩下母女二人和张启发10多岁的女儿艰难度日。张启发的妹妹张玉兰因坚持信仰工作被开除,曾多次找林业局负责人找工作,主要领导避而不见,局长刘力以张家母女坚持信仰为由,工作不予答复。低保在两位亲人被虐杀后近两年不给,居委会,街道三岔子镇政府,江源县政府,互相推脱,不管张家生活困难,低保不给办理。委主任李艳杰助纣为虐,把申请交给江源县派出所,江源县派出所三岔子分局多次以办低保为由私闯民宅干扰张家母女正常生活。

江源县湾沟林业局大法弟子张波写劝善信给政府领导被绑架,勒索家属4000元。7月20日湾沟矿大法学员李和平,扬科玉等人被绑架、每人被勒索钱财3000元,孟兆宣被勒索15000元,还有一位姓高的女学员被迫流离失所。

望检察院秉公受理,严惩这种以权谋私执法犯法破坏法律正确实施的违法行为,真正实行法制社会,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还这些老百姓自由。否则,我们将继续向上一级执法部门申诉,调查有关部门的渎职行为。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3/95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