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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柳河县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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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3月16日】

(1) 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110人次(其中包括送往劳教所前被关押人数)。
(2) 送吉林省通化市洗脑班7人次。
(3) 没收财物和罚款7.1万元。扣发工资8.5万元。没收复印机一台(一万元) 2004年退回。
(4) 被迫害致残8人。
(5) 被非法劳教的总人数60人。被两次非法劳教人数5人。开除工职的总人数4人。

孙群英,男。柳河县前进街下岗工人,2001年被非法送往长春朝阳沟劳教。在劳教所被恶警恶人打昏过,而后腿、眼睛都受损,丧失劳动能力。2004年5月份再次被非法送长春朝阳沟劳教所遭受迫害。现在没有放出。

庄前勇,男。柳河镇建设街人,于2002年春季3月被恶警抓捕抄家,被非法劳教两年,因拒绝洗脑,被恶警指使恶人用凉水浇身电棍电,导致双腿现在走路不便。两眼睛看东西不清。

周显清,女。柳河镇建设街下岗工人,在恶警抓捕中,跳楼摔伤,双腿骨折,丧失劳动能力。

彦延兰,女,40多岁。2002年被送往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期间,被洗脑,突发脑出血,做大手术,变成植物人,现已有所好转。

张玉华,女,54岁。2003年因散发资料被抓,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因得脑梗,被提前保外就医。

吉林省柳河县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致死案例:

(1) 隋福涛,男,28岁。柳河县柳南乡通沟村人,于2001年1月19日(腊月25)被抓,后送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于2002年4月29日被迫害致死。未经家人同意遗体被火化。

(2) 曾庆竹,男,70多岁。柳河县孤山子镇第七中学退休教师,曾经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药不离身。97年修炼后身体健康,99年7.20后派出所、单位经常到家骚扰,没收大法书和炼功带,被强迫写三书,精神上受到严重摧残,导致脑出血,于2004年4月下旬含冤离世。

(3) 刘学峰,男,42岁。柳河县国税局干部,未炼功前曾有尿毒症,到各大医院治疗无效,97年得法后,身体恢复正常,99年能正常上班,7.20后县公安局、单位、派出所经常到家骚扰,不准他学法炼功,在高压下逼迫写三书,导致旧病复发,2004年3月21日含冤离世。

(4) 胡生兰,女,52岁。柳河县自兴村人,曾经有神经末梢炎,修炼后恢复健康,7.20后,乡政府到家骚扰干涉,她怕影响家人放弃修炼,旧病复发,2004年5月突发脑出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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