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庙者的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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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4月13日】坐落在四川岳池的一座古庙叫“明灯寺”,规模巨大,宏伟的古代建筑群,有上宫,下宫,南宫,北宫,可容上万人。寺内有巨雕神像(佛、罗汉、菩萨)、供器、文物等不胜举数,还有修道人士。每天从四面八方前来上香朝拜的人群不断,我母亲也常带我去敬香。曾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滑倒了,将嘴下方摔出很多血,母亲上前弄点香灰涂上,血就不流了也不痛。

50年代,邪党发出“破四旧”的号召。不几天,寺院就被砸得面目全非,供器、文物、神像等全被捣毁、焚烧。乡长何德明领队负责毁庙,修道士们被迫还俗离开。

没过一周,何德明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只野狗咬了,第5天开始了发狂似的乱窜乱叫,经检查是“疯狗病”,现在叫“狂犬病”。因当时无条件医治,就将他关在一个小屋子里,都说此病会传染。发作时,他咬自己的手指头,脚趾头吃,将自己身体能咬得到的地方撕得皮破血流,连家具、床、门等都去咬,满身鲜血,谁也不敢接近他,眼看着活活地死去。这就是神惩,善恶必报,是天理,这是恶党对神犯下的罪。

目前,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这一滔天大罪,神一定会清算的。被恶党毒害了的世人清醒吧,明智的选择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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