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四川省眉山地区某县城的一些故事


【明慧网2005年4月15日】我把自己亲眼目睹的事实真象写出来,让广大政府官员及广大民众对“法轮大法”也就是“法轮功”有更深了解,从而消除对法轮功的误解。以下真象材料没有一点文学夸张和艺术加工,为了炼功者的安全,不写出真实姓名,这些真象材料都采集于四川省眉山地区的某个县城。

真象一:98年3月的一个星期天,在某县一个化学总公司的礼堂内,整整齐齐地坐着几百人,他们在一起认真读《转法轮》,认真谈学法体会,会场上没人随意走动,没人说话,没人抽烟,场内气氛和谐、祥和。有几个从外地赶来教炼功动作的学员都是自愿来的,吃住车费全是自费,他们非常耐心,不厌其烦教新学员。为期三天的租用场地费都是学员之间主动拼凑来的。学法会结束后,那些学员不分彼此,主动将桌椅板凳搬回原位,地面清扫得干干净净,他们都是没有登记过名字,自由来去自愿的,并没有组织,为何他们有如此惊人的表现呢?他们的行为都是因为修炼了“法轮大法”而自束其心的。这部大法确实能让人弃恶向善,使人类道德回升。

真象二:99年5月的一天下午六点左右,我与两位修炼法轮大法的朋友一道散步,走到一段公路旁,他俩不约而同弯腰去捡路面上的许多碎玻璃碴子,直到捡干净后,再将碴子丢到较远的垃圾桶里。当时我看到他俩捡碴子时觉得好笑,这段路今天不知有多少名县级领导干部路过呢,有谁去捡呢?(这里是他们上下班的必经之路)。于是我好奇地问:“你们为何去捡那玩意儿?”他俩说避免划着别人的脚。哦,原来你们都是炼法轮功的。看起来,这是一件平常事儿,我的思想为何与他们相差如此遥远呢?由这件事知道“法轮大法”真是了不起。后来,当权者不准民众修炼“真、善、忍”,这两位炼功者都去向政府说出他们的真心话:“法轮大法是正法”,一名被判劳教两年;另一名也被判劳教两年,因不说不炼法轮功,被恶警打断四根肋骨。

真象三:一位女退休教师,她爱人是一名公安退休干部。女教师因体弱多病,她有缘得到大法,通过修炼,真正按《转法轮》书中的要求去做,这位教师的身体发生了巨大变化,久病多年的几种病消失了,由于她身体的改变,使她原来不相信法轮功有多么神奇的丈夫也走上了修炼之路。她为了让更多像她一样被病魔缠身的人解脱痛苦,自己拿钱买大法书送给经济困难的人,自己还买了一套方便携带的较贵的音响放大器,到本县最边远的地方去洪传大法。我问她为何这样做,她说要让更多的人知道大法的美好,要让人类更多有缘的善良人修炼大法,这样我们的人类社会会更加纯净,更加繁荣。多么高尚的品质啊!由此可见,法轮大法能使人的心灵纯正美好。后来,99年7.20以后,因为她炼法轮功被当地公安用哄骗的手段带到拘留所,進行强行洗脑,关押一月之久。她的儿子因说一句:“法轮大法好”,也被送去拘留所关押,直到她儿子单位的领导出面用钱担保才放出拘留所。

真象四:一位年轻的男性修炼者,他曾经是一个知名的赌棍儿,哪怕胃疼得很厉害也不忘记去赌,有时边赌边吃药。他因胃疼病去过很多家大医院就医,见效都不如意,求医无效。后来经一位医生给他推荐《转法轮》,从此走上了修炼的大道,不仅胃疼病好了,而且也不再去赌场了。一天,他在公园打坐炼功,路过这儿的一个了解他的人连声称赞,这个法轮功太好了,居然能够使这个赌棍儿静得下来。99年7.20以后,身心受到莫大好处的他去北京上访,只为说一句真话:“法轮大法好”,就被当地公安部门判了四年劳改。这世道究竟怎么啦……

真象五:一位年轻的女性修炼者,97年前在外面过着不正常的生活,家人再三劝导也不听,后来她有幸在98年3月得到《转法轮》,被书中的法理深深吸引,她得法后主动向家里人说,以后再也不出去做那些不好的事了,一定从新做人。她真的做到了,家里人都很高兴,都知道是法轮大法改变了她,家里人都从内心深处感谢法轮大法的救度之恩。99年720以后,她也和其他炼功者一样成为堂堂正正的敢于说真话的一位炼功者,也是只为说一句真心话:“法轮大法是正法”,被判了两年劳教。这世道公平吗?

真象六:一位女教师,97年底得大法,1998年——200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县局级先進教师,她勤奋工作,积极努力,业绩显著,99年3月加入××党。在此期间,她处处替别人考虑,严格要求自己。并在97年中把自己晋升工资的机会放弃了,说是让比她年纪大的老师先晋升工资,以后机会还会有很多。2000年寒假期间,她因其他原因上北京了,她到北京,也没忘记自己的工作,将自己上课用的备课本也一同带去了北京,在北京空余时间她还不忘备课。就因她这一次上京,她便被迫害,工资降两级,因上京一事被关押在看守所一个月之久,后来,又被哄骗到拘留所强行洗脑关押一月之久。她的家人为了让她早日出看守所、拘留所的门,被当地公安人员勒索现金先后两次,金额大约四千元左右,她家里人没说清具体金额。当她第二次被关押在拘留所时,她学校校长和总务科主任去她家勒索现金一万元整,说是交什么上京的车旅费(她上京的车旅费在她第一次被关押在看守所时,公安就把她身上带的三千元人民币作为车旅费全部没收。),她被关押在看守所时,家里人用5000元钱作担保才放出来,放出时看守所本应退90多元钱也没退。这5000元担保费后来被公安全部没收,理由是说她还在炼功。从这个教师所遭受的经历不难看出,这世道谁正谁邪,这些事也该让人们好好深思深思了。

真象七:该县在2000年去北京上访者有14名,这14名炼功者身上的所有共计二万元现金和随身物品全部被公安局没收,在当地看守所关押后家人交的5000元保证金也全部被没收。该县公安部有关人员为了宣传他们的政绩,弄虚作假,编造谎言,在人民日报发表了文章,说某某炼功者转化后政府给她安排了就业,其实这个某某炼功者至今也没就业。

“偏听则暗,兼听则明”,我诚恳而又严肃地向各级政府领导官员们提出一个建议:作为当权者,应该更加深入更加广泛了解法轮功修炼者,做到实事求是,把错案纠正过来,这才是真正的弘扬正气的壮举,只有这样中国才有出路,我也相信法轮大法会给人类开创新的文化,会给人类带来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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