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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从来没有停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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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5月11日】山东省监狱分为男监和女监两部份,坐落在济南市工业南路,都是关押全省重刑犯的地方。大法弟子判七年以上的男女都分别被关押在这两个监狱。到目前为止,已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约六百余人。

从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山东监狱的邪恶之徒积极配合“效忠”,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进行了非人性的残酷的肉体和精神上迫害折磨。他们主要采取让刑事犯人看管法轮功人员;长期不让睡觉做“转化”;任意超长时间劳动(早上六点起床干活,晚上十二点以后收工);所谓违犯纪律关小号,肉体体罚等行为长期迫害法轮功学员。

特别是山东女子监狱,曾经迫害死过两名法轮功学员。虽然恶警表面的语言比以前温和了一些,但直到现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从来没有停止过,长期的劳动体罚仍然在进行着。由于长期的劳动得不到休息,被关押的大部份法轮功学员面黄肌瘦、体质很差,内部在押人员统称之为慢性杀人行为。这既违犯了《联合国人权公约》,又违犯了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对人权的践踏。即使是真正的犯人也不能长期被虐待,更何况法轮功学员根本就没有罪。

在此呼吁国际社会和人权组织,都来关心在中国监狱里还在发生的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情况。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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