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学员呼吁新加坡政府纠正错误判决


【明慧网2005年5月5日】2005年5月2日,新西兰惠灵顿法轮功学员来到新加坡驻新西兰大使馆,向大使先生递交了一封呼吁信,呼吁新加坡政府真正按照法律行事,还被不公正判决的法轮功学员黄才华和程吕金清白。负责接待的官员听取了法轮功学员的介绍,接受了真象光盘以及其它资料,并一再表示一定将信转交给大使。

以下是新西兰法轮功学员的呼吁书:

大使先生:你好。

4月27日,贵国法庭对黄才华和程吕金两位女士(法轮功修炼者)作出不公正判决,她们两人分别被判罚款24,000新元和20,000新元。两位女士拒绝接受该判决,表示要上诉,她们于当日晚6点之后被带入樟宜女子监狱,可能被监禁最长24周。这两位女士被判决的理由是:“无准证集会、分发和拥有无准证VCD”等有关的8条控状。

我们认为该案件涉及到人权及做人的基本准则。众所周知,自1999年7月20日起,中共在中国开始镇压法轮功。据不完全统计从1999年迫害法轮功以来,在中国被酷刑迫害致死的就有1974人(至2005年4月30日),十多万人被非法关進监狱,数不清的家庭被拆散,这一切的原因仅仅是这些人修炼法轮功。

黄才华和程吕金两位女士与其它国家的法轮功修炼者一样,在公园里在向人们揭露中国大陆发生的侵犯人权、残酷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事实。让人们看到在今天还有这样的惨绝人寰的事情发生着。面对这些事实,贵国的法官竟然说:“这是中国发生的迫害,这是关于中国人的事情,我们对此没有兴趣”。中国发生的迫害与本案真的无关吗?就象空气和水不分国界一样,人权也是不分国界的。你能对自己的邻居虐杀其家人无动于衷吗?你能对自己的邻居虐杀无辜无动于衷吗?你能对纳粹的暴行无动于衷吗?你能仅仅就说一句:这是他们家的私事?我们做人的良知哪里去了?正是对这些暴行的熟视无睹,姑息纵容才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

新加坡的宪法规定保障公民言论和集会自由。我们希望新加坡政府及执法机构能用法律来维护正义和良知。新加坡是除了中共以外唯一一个拘禁法轮大法弟子的国家。新加坡政府及执法机构的做法已经是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这样做已经引起了全世界60多个国家,一亿法轮大法修炼者的关注。我们呼吁贵国能正视所发生的这一切,真正的按照法律行事。呼吁新加坡政府不要充当中共的帮凶,立即停止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还法轮大法修炼者清白。

最后我们附上国际教育发展组织2001年8月的一份声明。贵国指控的黄、程两位女士拥有的光盘,正是国际教育发展组织所指的“天安门自焚真象”。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2001年8月在联合国正式声明:

我们根据我们确认的事实对法轮功進行了描述。那个政府在行使答复权利时,试图通过把法轮功称作导致死亡和家庭破裂的“×教”,来为其国家恐怖主义的镇压行为辩护。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死亡事件全部发生在中国当局的手中;家庭破裂是因为家庭成员们被该政权杀害所致;人们身心崩溃,不是因为修炼法轮功,而是因极端的酷刑、精神病院的拘押和虐待、劳改营里的强力劳动,以及其它类似的做法。根据《国际先驱论坛报》2001年8月6日的报导,(中国)政府承认已经正式批准动用暴力以消灭法轮功。该政权拿出2001年1月23日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所谓自焚事件作为指控法轮功是“×教”的证据。但是,我们得到了一份该事件的录像片,并从中得出结论,该事件是由这个政府一手导演的。我们备有这个录像片的拷贝,以供派发。

新西兰法轮大法佛学会
2005年5月2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5/101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