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协调人的责任问题


【明慧网2005年7月16日】我们看到在过去的几年中,当地同修在证实法、救度众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搞的轰轰烈烈,应该说是不错的。可随着师父正法進程的推進,协调的事就显的突出了。说到协调就涉及协调人问题,在大陆的环境下,协调人不是师父指定或谁推举的,是同修在三件事精進中自然而然走到这位置上,得到了同修的信任而形成的(其实,精進的同修,人人都应是协调人)。这里说到了自然,其实自然是不存在的,而必然是有原因的,兴许在史前大愿中就有这部份责任吧。所以,我们想借明慧一角与本地同修探讨此问题,引起同修的关注,意在整体提高,走好最后的路,特别是当前劝世人退出恶党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的情况下,更觉必要。

1、我们应首先肯定协调人非常辛苦。

既然是协调人,要求应该说与一般同修不一样,不仅是个体的提高或是几个个体的提高,而是协调一片、一个区乃至更大范围的提高问题。我们看到有的协调人虽协调着那么大的面,并未把自己的责任发挥出来,或不认为自己就是协调人,只停留在协调资金及材料等具体事务上。当然,在过去的几年中非常重要,可师父正法進程快速向前推進,我们要跟上师父正法的進程,就不能停留在一个认识上,应在方式方法上有改進,内容上要扩容等多方位或全方位上探讨。

有的觉得自己是在做讲真象的工作,自己要尽可能多做,做到事无巨细,自己很累,也不好去协调别人,似乎无权找别人如何做(这里说一句修炼人确实无权如何,可有个责任问题,适当分工总得有人说话,再说真修弟子对付出都有认识),特别在认识不一致差距大的情况下,就更突出了。既然一致那咱就各做各的,反正目标一样,修炼路不同嘛,可这样事实上影响了整体。

2、协调人之间的沟通问题不及时或不全面

回顾几年来工作的教训中都与协调不到位有关,有时对师父的点化、同修的不同意见,做到真正向内找,很大成度上认为自己在法上,对已出现的漏不能及时修补,甚至被邪恶钻空子,造成损失。

3、时至今日,对师父的法不能圆容的悟,仍有偏激现象,有的甚至是法理不清。法理不清的问题,在新老学员中都有,若协调人也不同程度存在此问题,整体提高就非常难。虽说都知道以法为师,但在实际中,精進的、悟性高的对那些有差距的来说,促進作用还是很大的。

4、协调人能否“再放一下手脚”把协调的责任真正担当起来,把活动的“圈圈”再大一点,在内容上把容量再放大些(可喜的是我们看到有的协调人已开始这样做了,只是没有引起更多同修的关注)。在现有的条件下,特别是对农村的同修不要只提供资料(这不是说农村同修如何,只是觉得在农村法理不清问题相对多些),更要从法理上切磋提高。

5、对本地区当前出现的好经验及存在的不足能及时沟通,引起大多数同修的关注,真正体现出大道无形有整体,体现出聚之成形化之为粒,其实在常人的眼里,我们每一个粒子已被看成了整体的象征,例如大法弟子做了什么事情,人家不说是某人如何,人家说法轮功如何。比如当前劝世人退出恶党,好多同修都说遇到难度,可我们知道有这么一位同修说:我也没有什么特长,也不会干什么,我就把我们楼上一户不落的都劝退了,说的是那么轻松,可听后真的让人觉得了不起,我们有几人能做到呢!

以上是几位同修的认识,意在提高,若有不妥,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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