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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监禁 九死一生 一朝自由 揭露内幕

——当事人郑立彬亲身讲述四年前央视栽赃法轮功的通州抛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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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7月24日】

作者按语

2001年7月17日,中共恶党操控的“王牌”栏目——“焦点谎谈”,炮制出了对法轮功栽赃的又一惊天大案,即后来轰动全国的被中共恶党广泛炒作的“法轮功通州抛尸案”,这是继“天安门自焚伪案”后中共邪党对法轮功迫害升级,煽动世人仇恨法轮功,为血腥镇压制造借口的又一欺世谎言。

然而纸写的谎言掩盖不了血写的事实。邪恶的迫害者当年为炮制该节目,为掩盖卑劣无耻的造假栽赃行为,在对所谓的抛尸当事人进行了高压洗脑、电击逼问、酷刑审讯后,给迫害已致神志不清、精神恍惚的法轮功学员录制了所谓通州抛尸案的焦点谎谈节目。之后,又把几乎所有当事人一律判以重刑,分散关押在全国各地监狱,继续对他们进行高压洗脑,试图使当事人无法把真象传出,使这一惊天栽赃血案永远掩盖。

天理昭昭,善恶终报。我作为被当年“焦点谎谈”认为配合态度最差的所谓“抛尸案主要当事人”,在历经了三年多的非法关押折磨后,终于拖着被中共恶党迫害电击得气息奄奄、几乎无法自理的身体冲破中共恶党的牢笼,重获了自由。如今良心促使我无法沉默,作为当年被恶党“焦点谎谈”节目栽赃的“抛尸案的当事人”之一,也作为顶住暗无天日的电击逼供、拒不配合制作节目的当事人,作为至今四年多以来唯一一个获得自由的知情者,我要把当年的黑幕进行彻底的大曝光,揭穿中共恶党的欺世谎言。

揭密之一:中共杀人再栽赃 邪恶已极

为了栽赃法轮功,邪党喉舌“焦点谎谈”造谣说“刘仁芳因痴迷法轮功而丧命”,而真正的事实是刘仁芳在修炼前病情已经十分严重,自从她修炼法轮功后身体才得到好转,是法轮功救了她的命。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她丧命的呢?

刘仁芳1999年2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平时严格按照修炼人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多病的身体很快得到健康。然而,1999年7月20日中共恶党开始对法轮功进行铺天盖地的打压、迫害,刘仁芳修炼的权利和环境被无情的剥夺了。黑云压城,中国之大,却没有法轮功学员说真话之地。而象刘仁芳这样在大法中受益无穷的炼功者顶着邪恶的压力,以自己身心受益的实际情况向各级政府部门上访,反映真情,争取一个普通公民基本的信仰自由与炼功权利,全国何止千百万。

在地方各级政府不断打压抓捕、申诉无门的情况下,刘仁芳仍然抱定善念,依据宪法赋予的权利到北京上访,与各地进京上访的学员住在一起。大家萍水相逢却亲若家人,对“真善忍”的共同信仰使大家顶住了红色恐怖的狂涛。因为经济条件有限,大家合伙租了一个房子。当时北京对法轮功的上访者根本不讲任何的法律,信访办已被公安全面接管,上访学员轻者被打骂,重者被投进监牢,甚至被打死,而各省的驻京人员与北京的恶警一起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到处抓捕学员。学员们为躲避迫害到处流离,没有了修炼的环境,居无定所,承受了巨大的压力。那时北京动员了几乎全部的社会力量来迫害法轮功学员,每天都有大量的学员在租住地被集体绑架,红色恐怖的邪恶气氛非如今言语所能形容万一。在这种情况下,刘仁芳的身体与精神难以承受巨大压力,旧病复发。而在此时,和刘仁芳一起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又被绑架,已经病体沉重的刘仁芳,没有人照顾,又受到恐怖惊吓,身体与心理无法承受,终于撒手人寰,死在租住的楼房里。

正是恶党的疯狂迫害,剥夺了刘仁芳和平合法的炼功环境,摧毁了她在大法中本已再生的生命,申诉无门与打压抓捕报复最终使她含冤离世。由于当事人、知情者至今仍被中共恶党关押,再加上中共“焦点谎谈”等媒体的强盗逻辑与血腥栽赃,至今被媒体揭露并核实的2700多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的名单中尚无刘仁芳,本被中共恶党迫害致死的刘仁芳却被说成是被法轮功害死的,这是中共恶党流氓嘴脸的真实写照。

当时被抓的法轮功学员中有一位曾经同刘仁芳住在一起的学员,顶住了恶警惨绝人寰的折磨,拒不配合邪恶,为了不被非法遣返原籍劳教,她不提供姓名籍贯,40余天后,被看守所恶警扔到荒郊。几天后(2001年2月13日),她拖着被迫害得极度虚弱的身体回到原租住处,发现刘仁芳已死去多日。悲痛万分的这位学员不知如何处理,就找到了当时刚刚认识的我。我此前不认识刘仁芳,这位学员也不知道刘仁芳的姓名及原籍,当时许多来自各地的学员都相互不了解对方姓名地址。在无法联系刘仁芳家属的情况下,我当时的第一念就是不能连累房东,应尽快转移遗体。

当时的北京刚刚发生栽赃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伪案”,民众对法轮功的误解甚至仇恨正在顶峰,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迫害也空前的惨烈。正象《格庵遗录》预言所讲,中国之大已无法轮功学员立足之地。当时的我已被全国通缉,随时面临着被抓捕迫害的危险,此时报警无异于与虎谋皮、自投罗网。杀害刘仁芳的真正凶手、迫害法轮功的中共恶党必将以此为借口对法轮功学员大肆迫害。在此危急关头,我决定把遗体转移。于是学员买了布单和袋子,把含冤而死的同修刘仁芳收殓好,借用北京一同修的车把遗体拉到了通州河边。当时天寒地冻,地面坚硬似铁,根本无法掩埋,只好放在岸边,希望好心人能够掩埋、收殓或报警。

这就是被中共恶党喉舌鼓噪一时煽情栽赃的所谓“抛尸案”真象。

在后来逼我配合制作谎谈节目时,我问央视一记者,你若处在我们当时被迫害的严酷境地,你将如何处理?他无言以对。旁边北京市公安局预审蛮横的说:说你抛尸就是抛尸,转移也叫抛尸,你讲理到国外讲去。

揭密之二:酷刑折磨逼谎谈 卑鄙无耻

恶党在迫害法轮功中使用暴力和谎言结合的邪恶手段,先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然后逼迫他们制作电视节目,如果不配合就继续酷刑折磨,直到把人的意志与尊严彻底摧毁,成为任由其摆布的工具。

此前,2000年11月3日,我和10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的期限已满,但由于没向恶党妥协“转化”,而被无限期延长非法关押并加大了暴力洗脑的强度。忍无可忍的同修们从黑龙江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该劳教所至今已打死14名大法弟子)集体正念闯出,此举引起了恶鬼罗干的震怒,罗鬼亲自赶到黑龙江下令:“抓住这些人就打死”,同时发出了全国通缉令。流离失所的我在北京石景山永乐小区被再次绑架,当时一起被绑架的还有同样被迫流离失所的周根正(新疆工学院物理研究所讲师)等几名学员。

我被再次绑架后,先是由人面兽心、衣冠楚楚的新安女子劳教所副所长李静(现北京团河劳教所副所长)对我进行暗无天日、连续多次的电击折磨,逼我接受洗脑、“转化”屈服。为了摧毁我的意志,把我关在终日不见阳光,不辨时日的黑屋子里17天,每次电击都电到几根电棍没电为止。李静酒后对我实行疯狂的长期高压电击,使我心力衰竭,但我横下心来,坚决不配合、不“转化”。见没有效果,他们又调来北京新安女所二大队大队长程翠娥、三大队队长焦学先(二人因对法轮功学员洗脑有“功”而多次被评为北京政法部门“先进”人物。目前已被海外学员在多国起诉),协助对我洗脑。

我被背铐固定在椅子上,二人对我进行一顿欺骗恐吓诱骗洗脑,见我不为所动,二人恼羞成怒,对我破口大骂,拿书猛抽我的脸颊,在纸条上写上辱骂大法及师父的话,然后把纸条放我脚下、塞入我衣服里甚至内裤里,以羞辱我的信仰和人格。见我遭长期电击也不妥协,二人(我不知道对此二东西用“人”字来表述是否正确)用死鱼般不会转动的眼睛嘲讽我“你小子挺牛×”。17天后,我被遣送回佳木斯“另案处理”。而北京安全局在对周根正等学员的高强度突击洗脑中,在对几人的分隔“审讯”中,惯熟于诈话的预审员偶尔从周根正处听到有学员死在上访途中的消息(我曾对周根正提起过一点刘仁芳的事),如获至宝,于是立即认为我有新的重大利用价值,被从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紧急调回北京,被秘密关押在北京市安全局看守所,双手被铐住,进行新一轮的电击、殴打,逼我妥协、配合恶党宣传机器的造谣宣传。

折磨一天天相似的重复着,罪恶却一天天不同的积累着。我始终没有妥协。他们又把我转到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即七处,专门关押可能判无期和死刑的嫌疑犯)。在离开安全局看守所的时候,一个曾参与电击迫害我的安全局狱医威胁我说:如果把这里的事情说出去,就把你弄回来。此时,我已被安全局非法刑事拘留45天,按中共邪党的法律,已无法再对我非法刑拘,可在非法转到公安局七处后,却又给我填了一张45天的刑事拘留票。从2001年6月1日起,我一直被非法关押到9月19日,在封闭的环境中,我承受了长期巨大的精神压力,不配合他们对我的任何栽赃陷害。在我三次要求公诉的抗议下,在对我没有任何起诉借口的情况下,为掩盖对我的长期非法关押和恐怖洗脑,他们又强加我两年的非法劳教。如此荒诞无耻的闹剧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掩盖他们威逼诱骗制作“焦点谎谈”节目的罪行。

以下是“焦点谎谈”记者李玉强(天安门自焚伪案中,采访刘思影的邪恶女人)和四、五名记者在北京市一处(国保处)与预审员一起威逼诱骗我的情节:

我被带到一个架好摄像机的屋子里,几名记者已作好录制的准备,一处预审员拍着我的肩膀说:“你配合一下,我给你整个四、五年,就留在七处服刑,如果不配合,你这是破坏法律实施,在逃、抛尸,能判你十年往上。”这时过来一个女人(后来我才知道她就是李玉强)要采访我,我问她,你是哪儿的,她说:“我是公安局的,要做一个资料。”我说:“你们一直是在迫害我,我一律不承认,当年栽赃刘少奇的时候,一夜之间就铁证如山了。”我给她讲了我被非法拘留和劳教中遭到的非人迫害,整个过程摄像机都摄了下来。我要求他们不要进行断章取义的剪接,李玉强笑而不答。于是我对她说:“你把名片给我,将来我出去找你,让你录个够。”她见我拒不配合,也就不了了之。

可后来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节目中,竟然有了关于我的画面和栽赃指控。当时周根正被电击得全身都是伤疤,鼻孔变形,失去嗅觉,曾经在极度痛苦中,以死抗议迫害。所有当事人因为不配合说谎被酷刑折磨得全身伤痕累累,面目脱像,连熟人都无法辨认,长期的折磨使他们神志不清,精神恍惚,最后在“配合做节目就放人”的谎言中,已经承受到极点的学员被邪党利用来充当了欺世骗人的工具。

揭密之三:移花接木陌路者成“当事人” 重判封口 九死一生 历经坎坷出牢笼

中共恶党为栽赃我敬爱的师父,逼迫我和周根正编造所谓“抛尸案”是由我们请示了师父后进行的。在酷刑逼迫和洗脑诱骗下,周根正等三人被中共恶党洗脑,在所谓积极配合就能轻判的谎言下,铸成大错。周根正、钟阳等人实际上只是事后听其他人和我说起过一点。然而,由于我这个真正的当事人、知情者历经酷刑,始终没配合恶党宣传机器的造谣宣传,他们于是把根本就不知情、经历酷刑摧残、精神已被控制的周根正、钟阳等人拉来欺骗世人。

后来在北京团河劳教所,我遇到一个当时和周根正关在一个监室的法轮功学员,他给我讲了周根正当时的可怕处境。周根正刚到监号的时候,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身上到处是电击灼伤的疤痕,鼻子因遭到野蛮灌食而严重变形,失去嗅觉功能。极度的恐怖感,使他一进监室,就不由自主的喊出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话,下意识的保护自己。期间,这位学员目睹已经被恶党精神控制的周根正如行尸走肉般每天被多次提出去录制节目。后来,在这位学员和同室明白真象的狱友的精心照料和呵护下,周根正的身体才逐渐恢复,良知也开始复苏,清醒后的他,很快陷入了极度的懊悔和自责中。他告诉室友,在当时极度酷刑的折磨中,他曾想以死来维护自己的良知,撞墙昏迷后被抢救了过来,从此被脚镣铁链拴住,头上带上坦克帽。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在难以承受的痛苦的折磨中,在意志彻底崩溃了的情况下,配合了邪恶,做了泯灭良知的事情。

清醒过来的周根正很快向恶党当局表达了对被诱骗做伪证的抗议,要求所有的录制节目作废,然而,已无人理会,并很快的被判了十三年的重刑转到边远地区服刑。

另一所谓“当事人”赵××被中共迫害胳膊骨折,被判15年大刑投入外地服刑。所有“当事人”纷纷被判刑转到各地服刑。惟独因我不承认中共邪恶的陷害栽赃,没有理由对我起诉,而被非法送去劳教。在北京团河劳教所二大队,在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中,他们竟又拿出了“焦点谎谈”中所谓“通州抛尸案”来迷惑学员,被我揭穿后恼羞成怒,把我隔离,从此不让我与学员一起观看。随着被送来劳教洗脑的学员的不断增加,它们更是怕谎言被揭穿,干脆把我调离法轮功大队,由七大队吸毒劳教犯把我二十四小时看管起来。

在两年暗无天日的监禁看管中,团河劳教所所长李爱民及七大队的恶警们怕我把他们给吸毒劳教犯贩卖毒品的事向外界曝光,找借口就迫害我,试图把我的意志与神志彻底摧毁。一次,由七大队大队长赵爱国(迫害赵明的大队长)副大队长金韬带头,七大队几乎所有的警察都参与了对我的集体殴打。在极度痛苦中我奋力挣脱,被他们成大字形绑在床板上进行迫害。

后来,吸毒人员因分赃不均大打出手,团河劳教所恶警集体给劳教人员贩毒案全面曝光,所长李爱民及七大队的恶警赵爱国被调离,新安女子劳教所的李静(就是2001年被北京国安调来电击我的那个李静)被调来。此时我正在对李静进行起诉,把其人面兽心的罪恶以诉状的方式广为曝光。新官上任急于树形象的李静对我恨的咬牙切齿,一次私下威胁我说:在共产党的天下,你能告赢我?

我两年非法劳教期到期了,李静不敢再把我留在北京,破例把我遣送回佳木斯,并特意告诉佳木斯恶警说我知道的太多,不能放我。这样,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我又被无限期的关押在暗无天日的小号死人床上。我绝食抗议,三个月零20天后,我被无条件释放。

几年来,历尽折磨九死一生的我拖着几乎不能自理的身体脱离了中共恶党的魔爪。

没有中共邪党和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悲剧根本就不会发生。六年来,江氏流氓集团制造了太多的人间悲剧,真正的祸根正是中共邪党和江泽民一伙。邪恶不除,悲剧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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