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2005年“言论自由”特派专员关于法轮功的人权报告与工作备忘录(二)


【明慧网2005年8月3日】2004年7月15日,联合国言论自由特派专员与身心健康权利问题特派专员和妇女暴力和后果问题特派专员一起,联名发出一项紧急呼吁:

耿菊英,32岁,河南孟州市,城伯乡罗庄村居民。2000年,她与8个月大的孩子一起被孟州市610办公室和警察分局人员抓捕并被关入看守所(特派专员知道这些人员的姓名)。据信,她被捕的原因是因为她是一名法轮功学员。由于看守所恶劣的环境造成的营养不良,耿菊英没有足够的奶水喂养婴儿。在她被释放后,2002年5月25日,警察(特派专员知道这些警察的姓名)在没有任何事先警告的情况下,翻墙而入,从家中将她带至警局。她当时正有身孕。有证据表明,为了将她送入劳教所,警察将她强行堕胎。他们给她注射堕胎药物,并观看全过程,在她处于痛苦中时挖苦嘲笑她。随后,她被送入河南省焦作市看守所。因为拒绝放弃法轮功,她被关入十八里河劳教所至今。有报告称,耿菊英的父亲耿学才,兄弟耿华明都曾因修炼法轮功而被多次拘捕。

陈亚茹,46岁,家住天津市河西区小海地。2001年4月,她在家中被捕,并被判2年劳教。她被关押在建新女子劳教所六大队三中队,并遭受折磨。2002年5月13日,陈亚茹在劳教所炼功,作为惩罚,警察将她关入黑暗的小号,毒打并践踏她的胳膊。警察们将陈亚茹的两臂拉成了一字形,铐在了两个床上,就这样陈亚茹被前后铐了23天。2003年4月6日陈亚茹与另外一位法轮功学员将劳教所内诋毁法轮功的标语撕掉,被警察们拖到一间屋后,强行的扒掉她们身上的毛衣毛裤,只留下秋衣秋裤,又将她俩拖到楼道里,将她们的双手捆起来命令她们跪下,她们不下跪,便被6个男恶警(特派专员知道其中几名的姓名)用6根电棍将陈亚茹电倒在地。一个警察用电棍电击陈亚茹的阴部20分钟之久。之后警察们又用同样的方式电击另外那位法轮功学员。随后又对陈亚茹全身实行无漏的电击,致使陈亚茹的牙齿全部松动。一个多月她的右臂不能动。

彦淑君,50多岁,2000年11月份因坚修法轮功被天津和平区公安局逮捕,在派出所中警察凶狠打她的耳光,后她被非法判两年半劳教,关押在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四大队。2001年6月1日,彦淑君又被转到天津建新女子劳教所六大队三中队。由于彦淑君坚持不肯放弃信仰,警察们就不让她睡觉,每天只有两个多小时的睡眠,因反抗对她的长期迫害,彦淑君绝食12天,为此劳教队对她加期。2003年4月1日,队里又强行洗脑,她被警察拖到一间小黑屋,用电棒电击她的全身。她们将她衣服扒去,让管教科的男警察们参观他们的电刑“战绩”,后又将彦淑君关在了一个长约0.5米,宽约0.3米,高约1.5米左右的木笼子里,而身高1.7米的彦淑君,只能歪着身子,低着头站。就这样彦淑君被折磨了8天,过后走路瘸了很长时间。

郭宝花,30多岁,家住天津市塘沽区。2001年4月被抓捕,因拒绝阅读诬蔑法轮功的文章遭到警察们的捆绑和体罚,后又被关到那个木笼子里长达一个多月,为此,郭宝花以绝食的方式抗议对她的迫害,绝食37天。在这期间警察吊铐了她37天,后又将她关進小黑屋里一个多月。由于她依然坚持修炼法轮功,警察又将她铐在暖气片上,见还不行,又将她的两臂伸到了极限,分别铐在两边。后又将她站着吊铐着,对她進行残酷的迫害。2003年4月1日,她又遭到警察们用多根电棍同时电击全身。郭宝花在被电刑迫害后,又被关進那个木笼子里许多天。

苏艳华,黑龙江佳木斯莲江口居民。由于修炼法轮功,于2002年4月15日在其弟弟家被当地派出所抓走,当天送進市看守所。两周后被送進佳木斯劳教所。到劳教所不久,就被强行洗脑。2002年7月末,看守们强迫她坐小凳、听诬蔑法轮功的广播。由于她拒绝洗脑,被一警察(特派专员知道其姓名)拖到楼下,铐在床上。她绝食抗议这种迫害,警察就对她强迫灌食加了大量食盐的牛奶,这给她带来极端的痛苦。警察这样铐了她七天。2002年11月,佳木斯劳教所强迫她坐在带楞的小凳上,每天超过十小时。警察强迫她双手放在腿上,不让她动。她臀部的皮肤硌出了血。几个男警察手拿电棍看着她,只要她一动,就同时电她。当她拒绝念诋毁法轮功的材料时,几个警察又毒打她,打得她身上青肿,好长时间不能走路。2002年11月末,由于她拒绝看诋毁法轮功的录像,一名警察(特派专员知道其姓名)将她的两手以一个非常难受,不对称的姿势铐在两根铁柱上,两周后才松开她,打开手铐时,她已经手脚不听使唤,四肢无力。佳木斯劳教所卫生条件极差,苏艳华长时间不能洗澡。2003年2月,她身上长了非常严重的疥疮,痒得晚上睡不着觉。劳教所医生给她喷一种药剂,这种药导致她胸疼,手和头抬不起来。2003年5月末的一天清晨,苏艳华在劳教所内炼功。两名警察(特派专员知道其姓名)伙同几个刑事犯毒打了她一顿,又将她拖到二楼,反铐在地上,强迫她坐在冰冷的地砖上长达十天之久。晚上很冷,她无法睡觉。第十天,两名警察(特派专员知道其姓名)对她实施酷刑“大背铐”,(一手从肩头下来,一手从背后上去,铐在一起)长达13天之久,手铐打开了,她手不能动,也不能站立行走。2003年6月,一名警察(特派专员知道其姓名)狠狠的打她的耳光,导致她暂时性耳聋。在刑期满了之后,她还没有被释放。在这封呼吁发出的时候,她依然被关押,并且她的健康状况非常危急。


2004年9月30日,特派专员递交了关注以下案例的信件:

2004年2月19日,重庆第一法院审理了5名法轮功学员,他们被指控在网络上发布关于一个女大学生也是法轮功学员在监狱中被虐待的消息。在判决书中,法庭说他们在网上“传播捏造的×教成员被迫害的讯息,来玷污政府形象”。被控撰写了有罪文章的卢正奇和帮他发表文章的袁湫雁被判了10年监禁。黎坚,据说是他把文件上传到法轮功网站上,被判了12年监禁。陈庶民,是卢正奇单位的负责人,被判了12年。殷艳被判了5年,但并没有点明她在此案中所扮的角色。

2004年10月4日,特派专员发出关于法轮功学员唐乙文的紧急呼吁。据收到的讯息,她于2000年5月因为法轮功上访而在北京被抓。她曾在广东省槎头劳教所被关押两年,后被转到三水劳教所。在此期间她被酷刑折磨,包括吊刑,殴打和强迫灌辣椒水等。她于2003年8月获释,于2004年2月再次被捕。她在那之后曾数次试图离开中国,但无法获得护照。2004年6月,广州市公安局第三次拒绝给她签发护照,据说在她的文件上注有“此人行动范围受控制”字样。2004年6月25日,唐乙文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起诉那些对她非法判刑,关押,和酷刑折磨的人。据报道,自2004年8月25日以来,她处于“610办公室”的不断监视下。她的安全和身心情况堪忧。

2004年10月15日,联合国“信仰自由”特派专员,联合国“法庭程序外或任意处决问题”特派专员,联合国“法官和律师的独立性”特派专员,联合国“促進保护言论自由”特派专员,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联合国“保障人民的身体和精神健康权”特派专员和联合国“暴力侵害妇女”特派专员,联合向中国政府写信表达他们对系统打压法轮功和其它一些“异端组织”的关切。在过去的五年中,成百上千的侵犯法轮功学员人权的案例被提交给联合国并引起重视。针对其中很多案例,联合国人权特派专员们已向中国政府提出质疑,并收录于特派专员递交给各国政府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报告中。

特派专员们特别关切有关对法轮功学员的逮捕,拘留,虐待,酷刑,拒绝提供足够的医药治疗,性暴力,致死,对所谓“异端组织”的不公正审判,尤其是对法轮功学员的不公正审判的报道数量在增加。他们担心这些案例反映出中国当局针对法轮功等团体的有意的,制度性的政策。

据悉,1999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建立了一个专门的办公室,一般称之为“610办公室”(以建立日期而得名),挂靠于国家安全部。据悉,这个办公室接到命令来镇压法轮功和其它“异端组织”,并且凌驾于法制之上运作。据报道,在1999年7月22日中国的内政部正式取缔法轮功。在此之后,政府和司法部门发布一系列的决定,通知,规定,和司法释义,以便使官方对“异端组织”,包括对法轮功镇压的合法化。

另据报道,政府在1999年6月开始发动反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媒体宣传攻势。这是随着1999年4月25日超过一万名法轮功学员在北京请愿而掀起的。

更多报道表明,2001年2月中共中央召集高层共产党官员开了中央工作会议。会议的目的是制订计划,号召在所有的大学,国营企业和社会团体都组成“反×教力量”,加强“610办公室”的力量和各基层部门对法轮功的控制。

对特派专员所收到的报告的分析表明,对法轮功学员人权的侵犯,包括系统性地抓捕和拘禁,是对此团体镇压手段的一部份。有很多被抓的人被处以重额罚款而后被释放;其中很多人被拘禁和虐待以达到使他们放弃法轮功的目的。拒绝放弃信仰的被送去强制劳教。据报道,在劳教期间酷刑折磨是经常的事,导致很多人被迫害致死。

特派专员们还对部份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表示关切。起诉罪名包括“扰乱社会秩序”,“聚集扰乱公共秩序”,“窃取或泄露国家机密”,“用异端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据悉,被起诉的人经过不公正的审判后,很多被判长期的徒刑。据报道,1999年11月5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个地区法院执行“政治任务”,审讯并“严厉”惩处那些被控“异端组织罪”的人,尤其是法轮功,并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处理这些案件。

2004年10月19日,特派专员和酷刑问题特派专员共同为32岁的法轮功学员赵有刚发出紧急呼吁。赵有刚于2003年6月在写法轮功真象材料时被南京公安抓捕,并受到酷刑和非人的虐待。他于2003年12月29日被判入狱9年。据悉,他被关押在无锡监狱,遭受更多的酷刑折磨。自2003年6月起,赵有刚绝食抗议对他的迫害和虐待。在发出此紧急呼吁之时,赵有刚仅剩35公斤的体重。据报道,狱警
强行给他灌食,每晚灌7-8次。

2004年10月26日,保护言论自由特派专员,酷刑问题特派专员和联合国秘书长的人权卫护者特别代表共同发出关于法轮功学员张波、王杰、蔡绍杰,和非法轮功学员李伟继的紧急呼吁信。据收到的讯息,张波目前的被关押地不明。王杰和蔡绍杰在大北监狱服刑,李伟继被关押在盘锦监狱。据悉,李伟继的双臂被警察打断,迫害并造成他腰间盘突出,行走困难。

2003年3月5日,以上人士因收集辽宁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证据(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拘押、酷刑和强制劳教等迫害)而被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法院判刑。李伟继并因帮助法轮功学员办理出国手续而被定罪。张波和王杰被判刑7年,蔡邵杰被判刑4年,李伟继被判刑8年。呼吁信中表达了对张波、王杰、李伟继会受到酷刑和其它虐待的关切。另外,呼吁信也指出,将这四位人士关進监狱是试图阻止他们维护辽宁省法轮功学员人权的活动。

英文原件可在以下网址下载:

https://www.falunhr.org/reports/UN2005/Expression_chn.pdf

(法轮功人权供稿)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3/107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