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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老实农民被非法劳教,要求复议遭“加刑三年”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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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8月8日】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老实农民从丽娜,被非法劳教。家人要求复议,遭到公安局不法人员“加刑三年”的恐吓威胁。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从丽娜2005年5月27日被非法拘留关押,又被非法劳教一年。其家属却从未收到劳教决定书,也没接到什么通知,更没见到拘留证是什么样的。由于别人告诉可以复议,家属写了一封复议信寄往安徽省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公安局知道后,开始查谁写的,并扬言:从丽娜写的或让人替她写的要加刑三年。

后来查出是其女所写,又说看她是小孩就算了。公安局某人威胁恐吓其家属说:你以后将怎么怎么样,最好和从丽娜断绝关系,又说,你复议也没用。

派出所所长王永贵经常骚扰其家,也说过:“你告去吧!我就是法律。”公安局不法人员又说家属写复议没用,不处理,必须本人亲自写。(本人写了要加刑,且他们明知从丽娜不会写字)从家属又写了一封复议信,已经一个多月过去,没见任何反应。从丽娜已经送往合肥劳教所,然而其家人仍未见到复议通知书。

从丽娜一向是个老实本分的农民,炼法轮功,锻炼身体,没有任何错,公安局不法人员却非法劳教她,致使她家麦收无人管理,庄稼无人过问,家破人散。

公安局不法人员这种违法乱纪(没有劳动教养决定书),私自打击报复(欲加刑),威胁他人,破坏别人家庭(威胁从家人,让其与从断绝关系),为所欲为,丧失人性,把一个老实本份的农民迫害到如此地步,法律何在?

太和县季帮侠,被公安局不法人员劳教一年,恶警又因此而向其家索取钱财,让其家属请客送礼。颍上县冯燕,因炼法轮功被关押在太和县看守所,看守所违反《看守所条例》给她戴了一个多月刑具,该刑具手铐脚铐铐在一起,致使冯燕一个多月腰不能直,生活不能自理,有人信访于公安局局长柳西才,柳置若罔闻。

阜阳市太和县明秀兰,仅因被怀疑与法轮功问题有关,公安不法人员屡次骚扰其家,致使其流离失所,家破人散,并牵连其70多岁高龄的老父,因公安局无理骚扰,也不知去向。如果他们不流离失所,不法人员极可能像对待秀帮侠一样,敲诈勒索,劳教,即使理由再不成立,丧失人性的不法人员也会把这些不成立的理由狡辩成“成立的理由”,进而对其施加迫害。

强烈要求有关当局释放被非法劳教的从丽娜、冯燕、吕宝彬等,责令公安局不要再去骚扰他们及明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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