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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大庆监狱虐杀大法弟子许基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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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8月8日】


许基善
高精度图片
许基善和儿子

控诉人:大庆市大法弟子许基善的好友
事由:申诉大庆监狱虐杀大法弟子许基善

要求事项:
1、严惩虐杀大法弟子许基善的凶手,追究迫害许基善的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原监狱长:唐永富,副监狱长:王英杰、姜树臣等,610恶警:郭春堂、王德波,七监区长:李风江,教改科科长:郭春堂
2、恢复大法弟子许基善的名誉,对他所遭受到的非法迫害公开进行物质补偿;
3、立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恢复名誉,并进行物质补偿。

事实与理由:

一、许基善被迫害致死的经过

许基善,男,41岁,朝鲜族人,黑龙江省大庆石化总厂建设公司筑炉公司原机修厂土木车间职工,因坚信“真善忍”做好人被强制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买断工龄下岗。许基善性格内向,为人老实。2004年3月只因发放法轮功真象资料,被绑架,非法关在大庆龙凤看守所迫害,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劫持到大庆红卫星监狱七监区进一步迫害。

2005年5月10日,7监区12分监区监舍楼下,恶警张德志(指导员)勾结犯人李连才等逼迫许基善写“五书”,许不写,就强迫他在大厅里站了七天七夜,还不让合眼睡觉,后来腿肿了,站不住,他们就把许基善用绳子捆绑到上下铺的梯子上。后半夜往许基善身上浇凉水,棉衣棉裤都被浇透,许基善大喊:“救命!”经过八天九夜,许双腿肿胀,身体非常虚弱。“包夹”犯人对他举手就打,抬脚就踢,使他受尽折磨和煎熬。陈忠玉表现最积极,最恶,对许不仅抬手就打,还张口就骂。

2005年6月1日指导员张德志讲:不写“五书”就给他们加压,使手段,他们就都能写了。6月7日早晨起床,许基善跟往常一样,整好内务,整好下铺,打扫“学习室(洗脑的地方)”的卫生,开早饭时,吃了一碗大碴子粥,一个面包,身体各方面一切正常。饭后到“学习室”把痰盂倒掉,又打扫一遍“学习室”的卫生之后,坐在椅子上。8点40分张德志与犯人“主任”李连才、卜充(杀人犯,用重金买了条命),还有全体包夹法轮功的犯人一起商定对许基善实行强制写“五书”,用手段加压力。张德志交待完后,离开监舍到管教室,在8点50分左右,犯人李连才、卜充问许基善能不能写“五书”,许说:“你叫我干什么都行,‘五书’我不能写。”卜充不耐烦的说:“什么都别说了,别说没给机会。”说完出了所谓的“学习室”。

9点,犯人“主任”李连才叫坐班犯人从北铺东头抽掉两块铺板子绑成十字架,说:“给许基善洗脑用。”犯人王明龙找来绳子,一切准备好后,犯人郭立阳、王明龙、吴红岩、周小斐把许基善从学习室叫出来。9点之前犯人王明龙叫“学习室”的全体犯人到厕所方便,并说:“要是不去的话,头午就别去了。”许基善也要去,犯人王明龙说:“你别去了,一会你去。”等众人陆陆续续回到学习室之后,他们就把许基善叫了出去,这时他们把学习室的门,外间门全部都上锁,外间门是犯人宋玉龙看着上锁,不准出入,“学习室”的门是包夹人员看的,内有10多名犯人,一名大法弟子赵玉安,但被严控,同其他犯人一同被锁在里面,并告诉犯人王光跃,翟富刚等人看住,其余的包夹人员全都去参与迫害许基善。

恶徒们将许基善的衣服扒光,并捆绑在用铺板绑好的十字架上,把嘴堵上,抬进厕所平放在地上,头冲北脚冲南,厕所内东北角有一条4寸粗的上水管,离地面约1米6、7处焊了一个放水头水门,接有3、4米长4寸粗的黑暖管,他们就用这个水管往许基善的头部、身上浇水。从上午九点钟一直浇到下午1点钟,4个小时不停的向许基善身上猛哧凉水,许基善颤抖着、呼吸困难、疼痛难忍,痛苦中他将嘴唇咬破,并大喊:“救命!”

在这段时间里恶警张德志在9点多钟、11点多钟、12点多钟几次到厕所看许基善,许没反应,就连午饭都没让吃。李连才说:“给你机会你不要,现在不给机会了。”

下午1点钟,犯人王安辉神色紧张的到管教室找张德志,这时许已被抬到大厅放到离厕所3、4米处。“学习室”锁已开,把打扫厕所的犯人杨清华叫出来打扫厕所。犯人郭立阳、王安辉、杨清华在大厅给全身赤裸的许基善穿内衣,此时的许基善已经耷拉头,面色非常难看,他们试图架着让许基善站起来,可站不起来,已摸不到呼吸、心跳,就这样还有人说许基善装死。

犯人卜充在许的鼻子处用手试了一下,确认无呼吸后,告诉人把许抬到铺上,卜充、李连才、王安辉、郭立阳对许做胸压呼吸。这时大法弟子赵玉安从学习室出来试图靠近许基善,被主任(实际上就是牢头狱霸)李连才、卜充、包夹法轮功的犯人阻止。李连才、卜充怒喝说:“是谁开的门没锁叫他出来了?”卜充进到“学习室”直接责问有关犯人,并出去亲自把门锁好,此时已是1点多钟。

恶警张德志站在外监门的台阶上与犯人闲谈之后,再次进入监舍,告诉犯人将许基善送往医院。之后李连才、卜充叫所有法轮功包夹犯人及坐班有关参与者到一起开会讲:许基善洗澡时自然死亡,不许乱讲乱说,统一口径,对在监的大法弟子赵玉安要严加控制,不许与他人讲话,不许与别人接触,也不许别人靠近。恶警妄图掩盖迫害致死许基善的真象,下午2点钟左右,许基善被从医院抬回,放到铺上换好衣服之后送走。

整个过程中,“学习室”的门对着厕所的门,从门缝能看到许基善的下半身躺在地上,大约4个小时一直这样躺着。主谋:恶警张德志,主凶:李连才、郭立阳、王安辉、卜充,帮凶:周小斐、吴红岩、姚海乐、王明龙(找绳子)、宋玉龙(死牢监),还有些在场的知情者十七、八个犯人。

现场看到,死者口中、鼻腔内发现有血块,嘴角全都咬坏了。大法弟子许基善是被活活的虐杀的!

二、大庆监狱疯狂掩盖事实真象

1、许基善被迫害致死后,6月10日晚,恶人王英杰召集所有涉案人员串供,统一口供,企图掩盖罪行。6月11日,大庆市检察院已来监狱调查,许基善包夹人员:犯人李连才、郭立阳、王安辉已被押小号接受调查,大庆监狱是想让这几个犯人屈服,本身想摆脱罪责,让他们按照串好的口供说。现大庆监狱及七监区对外、对检察院及家属一律谎称许基善是得心脏病自然死亡。目前,在七监区及大庆监狱,一切真象都被控制、掩盖,一切知情人全部被严控。

2、七监区指导员张德志指使犯人把大法弟子许基善虐杀,恶警现在正上下活动,企图掩盖事实真象按正常死亡处理,并在6月10日召开全监大会威胁所有监区犯人不许对外说及此事,如果谁说了不但不给减刑还要押小号。现在监区犯人都不敢对外说真话。

3、许基善被虐杀后,大庆监狱想用15万元私了此事,但遭到许基善亲属的拒绝。大庆监狱党委书记唐国富,副狱长、610主任姜树臣正在用大量金钱上下行贿黑龙江省最高人民检察院、大庆市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最人民高法院、大庆市中级法院等有关领导,并扬言要用150万元摆平此事,妄图逃避制裁,用金钱平息此事而不了了之。

4、为了转移人们对许基善被虐杀的视线,逃避责任,大庆监狱党委书记唐国富已经调离大庆监狱,由让胡路区政法委书记接替。

5、大法弟子许基善被虐杀后,狱方怕真象暴露,一直阻止家属看遗体。大庆监狱七监区监狱长李凤江坦称:“不能让他们看,万一他们拍照取证呢?”

在许基善所有家属中,只有许基善的大哥于6月8日在狱警的严密监视下,匆匆看了一次许基善的遗体,而其他家属,象许基善的嫂子、大姐、姐夫、侄子及侄媳等都被拒之门外。监狱还给医院下了命令,如果许基善的亲属来看遗体,必须马上打电话通知监狱;没有监狱的许可和陪同,任何人不许看。让胡路公安分局恶警局长还说:“回去告诉你们那帮功友,许基善的案件还没定性呢,谁来抓谁。”

迫害致死许基善的主犯李连才是七大队大队长李凤江的“关系”,该犯顶给李凤江一万元人民币(即李凤江索要李犯一万元人民币),李犯才获得“主任”(实际上就是牢头狱霸)地位。李凤江亲自指导李连才迫害致死大法弟子许基善。

三、大庆监狱对待法轮功的邪恶政策

2005年5月11日,大庆监狱邪党委开会决定对大法弟子加大迫害力度。大会上有言:绝食死亡就当自然死亡,并在医院准备好10多根塑料管子用来给绝食大法弟子灌食。并且强调这次不给灌奶粉了,灌盐水加玉米面。郭春堂在组织迫害法轮功的专门会议上“开导”手下说:整死几个法轮功那不算什么!病监监区潘绍林在落实郭春堂的指示时,向参与迫害的犯人煽动说“可以打死!”

七监区长李凤江在迫害许基善时公开叫嚣:“不转化就火化。”仅用了十五天的时间就将许基善虐杀。病监监区长潘绍林在指使犯人迫害大法弟子程佩明时,在众多犯人面前说:“我就不信我治不服你,你能豁出去死,我就能豁出去埋,顶多我辞职不干了。”而后又私下告诉值班犯人趁上厕所时,用绳子勒死程佩明,就说他自杀。潘绍林还跟犯人甄英杰说过这样的话:在没外人看到的情况下整死法轮功就算自杀。

在大庆监狱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所承受的折磨是常人难以想象的,狱方采用邪党最腐败的一级压一级的承包制,把责任下给“包夹”犯人,如大法弟子不写“五书”就扣犯人的考核分,不给减刑,在恶警的暗示下,变态犯人采用各种邪恶的惨无人道的方式来折磨大法弟子,如不许睡觉、冲凉水澡、毒打、上刑、捆绑、扎钢针、不准大小便等等,然而,对于这些,恶警视而不见装做不知,一旦出事,就掩盖事实。2003年4月二监区一大法弟子(记不清什么名字了)被长期折磨致死,然而恶警和犯人传言是脑出血,而后来据同舍犯人无意漏言他经常被打,在临死的三天之内还被犯人艾某打过。2004年12月大法弟子张忠被恶警当场打瘫,住医院半年未见好转反而加重,后保外。2005年4月,三监区大法弟子王洪德在病保外15天后去世,去世时身上青伤还清晰可见。2005年6月7日,大法弟子许基善被多名恶犯迫害致死。7月23日大法弟子袁庆江被大庆监狱虐杀。

大庆监狱在迫害法轮功上肆无忌惮却不敢承认,他们采取各种残忍的手段迫害大法弟子以达私利,行为之卑鄙,手段之狠毒无法用人类的语言来表述。大庆监狱不遗余力的执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仅从2005年5月14日至今,短短的3个月的时间里,就虐杀了3名追求“真善忍”做好人的大法弟子,他们是:王洪德(男,56岁,大庆市大同区新华发电厂职工),许基善(本文中的受害者)、袁庆江(男,哈尔滨市香坊区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第35条、第37条的规定:“公民信仰自由”、“公民言论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国际公约》第19条的规定:“人人享有主张发表意见的自由,通过任何媒介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不论口头、书写、印刷、采取艺术形式或任何媒介”;《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及第9条的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法轮功“真善忍”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道德,是属于全人类的。如今78个国家,上亿人修炼,举世赞誉。大法弟子修炼法轮功,是受我国宪法保护的个人信仰。炼法轮功说真话违什么法?犯什么罪?至今我国无任何一条法律法规认定法轮功是什么教,所以大法弟子都是无罪被关冤狱的。可大庆监狱执法犯法,粗暴的践踏了《宪法》、《刑法》和《监狱法》,必须依法追究有关干警和被指使的犯人的相应的法律责任,严惩杀人凶手,还世界基本的社会公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上述的有关责任人我们将一追到底,直至将杀人凶手绳之以法,匡扶人间正义!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黑龙江省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最高人民检察院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大庆市中级人民检察院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大庆市工会

转发:“追查国际”世界人权组织和联合国司法、检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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