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酷刑犯贾春旺 原告叙述真象(图)

——丹麦法轮功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明慧网2005年9月1日】中共前公安部长,现任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2005年8月28日,参加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办的国际检察长协会年会时,遭到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起诉。

8月29日,丹麦法轮功学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各大主流媒体到场采访。

丹麦法轮功学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此次刑事诉讼案的原告为丹麦法轮大法协会、法轮功学员刘晓天和杨天乐。

丹麦法轮大法协会发言人马可-徐在会上宣读了“新闻公告”:“贾春旺任职的公安部及610办公室摧残了无以计数的生命,毁坏了无数的家庭,他是这些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诸多事实已构成了他的罪行。丹麦法轮大法学会强烈呼吁丹麦当局在贾春旺入境丹麦时将其逮捕,因为他们理应遵照丹麦法律行事,并保证将贾春旺送到公正的法律面前進行审判。”

原告之一,19岁的刘晓天,其父母因为修炼法轮功,在贾春旺担任公安部长期间被无理拘捕,并在不到5个月的时间里双双被迫害致死。刘晓天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在他不到16岁时,一夜之间失去父母和家庭,为了逃避警察的追寻,流离失所,历时18个月的逃亡经历,震撼了在场记者。

另一名原告杨天乐,则亲身经历了母亲因为向亲友介绍法轮功真象,被中共非法判刑三年,由此带给她及整个家庭的巨大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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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中共酷刑迫害的见证人赵明

来自爱尔兰的赵明,是亲身遭受中共酷刑迫害的见证人。他向到会记者介绍了自己由于为法轮功请愿,而在中国被非法关押22个月,饱受酷刑折磨的痛苦经历,并详细描述了多种酷刑方法。


媒体采访原告

媒体采访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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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采访原告

会后,各大媒体对原告進行了个别采访。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109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