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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大法弟子石進祥被迫害留下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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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1月18日】甘肃省大法弟子石進祥,52岁,2002年9月在非法拘留审讯中,被公安局工作人员张增年、吴俊平两人刑讯逼供,造成左腿受伤,至今疼痛,左手麻木,不能拿重物,已造成肢体伤残。

以下是石進祥本人在2003年2月26日回忆的迫害发生的经过:2002年9月20日左右早上9点,刑警队提审我,地点是甘肃省安西县看守所平房、最西头的会议室内。参与迫害的人员有张增年、吴俊平和两个不知名的刑警。当时我被双手铐着。审讯期间,张增年、吴俊平对我扇嘴巴,踢我的腿,用脚踹我的腿让我跪下,我质问他们这就是你人民警察的形象吗?他们说,就这个形象,你们法轮功在散发的材料中说我们是恶警,我今天就行些恶让你看一看(其实在真相资料中揭露的就是象张增年、吴俊平这样的恶人)。

到了中午约12点左右,我的腿已经几乎不能走路,他们用两人架着我的胳膊走到看守审讯室,是北面的房子,这样就和审讯人员在一个室内,张增年和吴俊平他们把我吊铐在钢筋栅栏墙上,左手铐子是张增年狠劲按下、以致嵌入肉中。铐子挂的高,我只能脚点地,他们还把我的鞋踢掉,让我光着脚站在水泥地上,然后他们就走了。

到了下午3点左右,我疼痛难忍,手也肿了,就对一个看守警察说,铐子太紧了,请松一下。他把铐子打开后,铐子嵌入手腕中很深,很大一会才从肉中脱落。就这样我被吊铐了三个白天,两个夜晚,期间不让我睡觉,我困了稍一闭眼,警察就摇晃手上的铐子。

张增年还把杂志卷起来在我脸上抽,并用污言秽语骂,×××,你死掉了,我就派人把你拉出去埋掉。我说,你今天把我害死了,你怎么向我的家人交代,怎么向社会交代。张增年说,不要紧,你死了,我派人把你埋掉,向外就说你炼法轮功炼死了。

就这样我被审讯了三天两夜,精神上受到了摧残,肉体上受到了折磨,生存权受到了威胁,至今左腿疼痛,左手麻木,留下了残疾,在监室连马桶都提不动。

注:石進祥被非法判刑12年6个月,南耀明被非法判刑11年6个月,王长荣被非法判刑5年,石金新、李学平两人被分别非法判刑4年。

甘肃省女子监狱狱政科科长 王雁(恶警) 手机号:13359408149 (兰州市电话区号: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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