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去私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我们先天的一切都是在旧宇宙中形成的,旧宇宙的基本属性是为私为我的。私的具体表现为:执著自我(看中自己的一切)、强调自我(不接受别人的意见与观点、不能容别的生命,心胸狭窄、恶念对待别人,气恨、委屈、不平)、怕心(在人中形成的“怕”的观念,保护自我)、维护自我(维护自己的一切个人感受)、显示自我(在别人面前处处显示自己,强调自己如何“伟、光、正”)。

我们是在大法中修炼的生命。在“真善忍”法理中归正后的生命是无私的,是能虚心接受别人的观点的,是在任何场合都能用正念对待、无所畏惧的,是能放下个人的一切为私为我的观念的,是能用洪大的宽容心去包容别的生命,能设身处地的去为别人着想,能善意理解对方、原谅别人的缺点和错误,能在任何事情中都能站在别人的角度去考虑别人的感受。如果我们在任何事情上都能放下对自我的执著,不也等于是放下生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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