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朱秀云替父伸冤遭非法劳教一事与当地同修切磋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上午,大庆市泰康县十八岁少女朱秀云带着亲友到县法院,为被非法劳教的父亲、大法弟子朱仰和伸冤、上诉,结果被恶警非法拘留,一个月后非法劳教。对此我们当地同修有不同反应,在此有几点体悟与同修切磋,意在我们更加尽快的整体提高整体升华。

一、我们是否在指望常人

朱秀云到县法院投诉,为父伸冤没有错。可是其父是大法弟子,那就不是一般的常人打官司,如果我们指望常人给大法弟子平反,指望县法院释放朱仰和那是有漏的。

营救朱仰和投诉这个过程,是正邪大战,我们大法弟子应该是起主导作用的,而且是做而不求,在做的过程中及时充分的以各种可行的形式向有关部门、个人及世人讲清真相,解体邪恶,广泛救度世人,营救同修。

而我们周围的同修是怎样动的呢?有的知道消息的因怕心而回避,连陪同孩子发正念都做不到,还有的掉以轻心没当回事,没有积极主动的帮助孩子正念加持,扫清她前行的障碍。从而我们整体在这件事情上基点不够正,配合不利,被邪恶钻了空子,使投诉的人也遭迫害了,教训是沉痛的。

二、常人的理是反的

问题发生了,大多数同修是指责、埋怨:“不该那样大面积的揭露当地邪恶。”这与常人所说“别得罪了上司反之没有好果子吃。”“不让你练你就别练了,胳膊拧不过大腿”的错误观念有什么区别呢?这是一颗明显的人心,怕心、私心,更是法理不清的表现。

师父说过:“邪恶怕曝光”,“怕曝光的是邪恶”,“常人的理是反的”。我们是大法弟子就必须坚信师父,坚信大法,按照师父的要求努力去做,把邪恶充分的揭露出来,在阳光下曝晒,使之彻底解体,这是在证实法,目地是为了救度众生,而不是常人的泄私愤。

这方面的文章明慧发表多次,尤其是近期,不断发表这类文章以利于我们借鉴,揭露当地邪恶,对于我们证实法,救度世人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如果我们遇到了挫折,按照常人的理去做那就是常人,不敢再曝光邪恶,那正是邪恶所要的,我们岂不是无声的配合了邪恶,人为的把邪恶保护起来,滋养了邪恶。那不是养虎伺机害人吗?然而我们是大法弟子,有师在有法在,我们一定能够尽快的协调好、配合好,做好我们该做的一切。

三、要多学法、学好法,法能破一切执著

我们每个人都是协调人,从自我做起,修炼没有榜样,没有捷径可走,我们只有一部法,以法为师,不能学人,不管哪个地区,营救同修、反迫害做的如何好,那是因为他们站在法上了,是法的威力,而不是他们比法还好了。学人不学法,盲目效仿是不行的,这是十分危险的,我们只有按照师父的法去做,只有净心学法,能集体学法更好,学好了法我们心中装的都是法,师尊要求的三件事就能做好。

最后让我们更加携手同行,走好走正修炼的路,完成我们伟大的历史使命。以上为个人体悟,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