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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受七年迫害 被迫流离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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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我给川西龙泉监狱××邮寄《九评共产党》和师父的经文,被狱警发现。据知情人说,监狱已通知东升镇双桂社区派出所到我儿子学校追查此事。为了不再落入魔窟,本人于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被迫离家出走,流离失所在外。

因为我坚持修炼“真善忍”宇宙大法,几次进京证实大法,向世人讲真相,揭露邪恶,救度被邪党谎言欺骗的世人而屡遭邪党迫害

我是法轮大法弟子李彩琼,女,成都双流县东升镇人。我曾是一个体弱多病的人。严重的胃病、胆囊炎,长期失眠……等多种病,把我折磨得全身无力,体重不到八十斤。因医治无效果,每天就以打麻将混日子,从经济上、精神上给家人带来沉重的负担。

九八年十一月我喜得大法。自此我严格按“真善忍”要求自己,抓紧时间读大法书、炼功,不再在麻将桌上消耗生命。结果,我的身体在极短时间内发生了巨大变化,没花一分钱,全身的疾病不药而愈。每年仅门诊费就至少节约了三千多元,住院费就更多了。全家人从思想上、经济上解脱出来,都为我有个健康的身体、家庭的和睦而感到无比幸福。

可是,九九年年“七二零”以来,江泽民利用国家所有宣传机器诬陷、诽谤大法及大法师父,利用暴力机关残酷镇压法轮功。为了讨还公道,讨还大法师父的清白,我几次进京证实大法。

二零零零年新年,第一次进京,刚到天安门的前门,却碰到我县东升镇城东派出所的警察。他强制把我带到成都驻京办。东升派出所所长邹X、大队干部刘文富强行对我搜身,搜走人民币二百多元。第3天,我被押回双流非法拘留十五天。派出所所长邹X等八、九人的飞机票全部摊在我们4个法轮功学员身上。平均每人摊四千九百元,又罚款二千元。

二零零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我第二次进京证实大法。途中我在河北保定一旅店住宿,双流东升派出所强逼我家属到旅店将我带回。回家后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日,第三次进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拉“法轮功简介”横幅,被当地恶警强行推上警车,关押在天安门附近派出所,后转到成都驻京办,非法关押三天。我们七、八个大法弟子被关在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房间内,气温高达三十八度以上。七月十九日,成都防暴大队把我非法押回成都戒毒所,又由双流任家坤等人押我回双流看守所。他们非法判我劳教二年,七月二十日就把我送到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在劳教所,每个大法弟子由二个服刑人员包夹,没有人身自由。包夹时时都跟着我们,甚至上厕所都跟着,不准说话,强逼洗脑……。期间,邪恶利用丈夫逼我离婚,儿子与我断绝母子关系等手段让我放弃修炼,其阴谋都没有得逞。我坚信大法。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我在东升镇青杠村发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二十六日上午该镇城东派出所将我押至看守所非法关押1年半。我与他们论理,看守所管教说:对法轮功就是这样,对法轮功不讲法律。每天就是让我们干活,晚上加班到十二点才让休息。后来他们非法给我判刑四年,二零零三年九月九日将我押到成都龙泉川西女子监狱。

这里迫害大法弟子的酷刑多种多样,如:吊、铐、捆绑、用脚布堵嘴……。他们还强逼我们背监规、打承认自己是罪犯的报告词,如谁不配合,就罚大法弟子所在监室所有的人都不准吃饭,以此挑起犯人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弟子的仇视。法轮功弟子不“转化”就不准家属来探望(即接见);家里邮寄来的包裹被扣留,或拖着不及时给;强行扣卡……。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我回到家。可本人的身份证及八千元存折被东升镇扣留,经多次索要,仍不退还。只有在我揭露他们侵犯私人财产后,过了一个多月才退还给我。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我因给川西龙泉监狱××邮寄《九评共产党》和师父的经文,被狱警发现。为了不再落入魔窟,本人于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迫离家出走。

那些迫害法轮功至今执迷不悟的人记住:镇压法轮功是逆天意而行,于天理不容,神一定会清算的,到大审判时,作恶者定逃不脱天上、人间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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