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石油公司大法弟子遭迫害案例


【明慧网2006年2月6日】杨玉翠,51岁,渤海石油教育处内退职工。因不愿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多次中共邪恶政权被非法抄家、拘留。2002年农历大年三十,被渤海石油公安人员从东北老家绑架到塘沽区拘留所非法拘留,判刑5年,现仍被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刘秀梅,59岁,渤海石油职工家属,1997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一直很健康。2001年元月19日晚,塘沽公安人员突然闯进屋非法抄了她的家,并绑架了她和修大法的丈夫,而后丈夫被非法刑事拘留,她在被公安扣留了12小时后,高压下违心的在转化书上签了字。回家后心里难受又不敢炼功,日夜担心被关押的丈夫,心情郁闷,渐渐病魔又缠身,于2003年8月离开人世。临终前她对家人说,她错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

赵惠兰,60多岁,退休教师,原渤海石油一中政教处主任。1999年9月下旬到北京证实大法,回来后被非法审讯。2000年8月到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被天安门派出所绑架,转移到北京房山拘留三天,又被单位接回在塘沽看守所拘留一个月判劳教一年半,后来公安向家里勒索了3万5千余元才把人放回。2001年4月中旬在浙江杭州被绑架,第二天转移到临时住地台州(家被抄)拘留一个月被天津塘沽分局接到赵家地非法关押4个月,又判劳教2年半,后来又向家里索要人民币5万余元把人放回。2004年10月前后的一天晚上,公安借口查户口非法私闯民宅抄家,还把赵老师叫到东沽派出所和滨海派出所非法审讯。

张粉霄,57岁,中海石油渤海第二小学退休教师。多年潜心致力于作文教改工作,成绩显著。1996年因病修炼法轮功,受益匪浅,工作更加尽职尽责。1997年被评为区级优秀班主任,98年被学生家长提名任实验班语文学科兼班主任。1999年10月,依法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讲明真相,被公安非法刑事拘留。向她家勒索3万元才把人从看守所放回,并监视居住半年。她依据中国《宪法》第41条规定,于2000年3月向区委市委人大公安写信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非法提讯。同年5、6月份依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向渤海公司信访办写信反映情况,被教育处非法扣除了退休金和福利待遇(只发给每月200多元的生活费)。2001年元旦向出租车司机发真相资料又一次被非法拘留,判劳教两年六个月。2003年回家后,滨海新村居委会多次打骚扰电话对其进行非法监控,甚至上门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丁友邻,渤海石油水电公司职工,44岁。1999年10月份去北京上访,被公安非法罚款700元。2001年1月快过大年了,被公安非法抄家,强制拘留15天。2月份被水电公司和公安处绑架到洗脑班逼迫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2002年2月又被非法抄家,拘留一个月后判劳教一年,经检查身体发现其怀孕仍不放人,没办法家里人只好请客送礼,才得以保外就医,监外执行。从2000年4月至今,企业一直违反国家《劳动法》规定,只发给她生活费,工资和所有福利待遇全无。

张惠珍,渤海石油运输公司职工,42岁。2001年元月依据国家宪法给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去北京上访,让政府停止迫害法轮功从而遭到北京警察绑架,回来后又被渤海石油派出所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非法送塘沽拘留所拘留一个月。出来后回单位上班,运输公司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而是错误的执行了渤海公司的文件对修炼法轮功的人员停发一切福利待遇和工资奖金,只发最低生活费,当时她领到的最低生活费还不足百元。到目前为止,运输公司非法扣发她应得的劳动报酬已达10万元以上。

郑玉娟,渤海石油水电公司职工,45岁,2001年内退。1999年10月依法去北京向政府讲法轮功真相,被渤海石油公安处非法罚款700元。2000年六月份因在室外炼功被公安政保科长杨鲜才绑架并拘留30天。2001年2月被公安强制送到天津市塘沽区非法组织的洗脑班强制“转化”。2001年7月4日因写坚修大法严正声明被公安处送安定医院精神摧残70天左右。2002年2月,塘沽区公安局怀疑她发真相资料又把她非法拘留30天左右。2004年5月,又遭渤海石油公安处警察非法抄家并拘留15天。从2000年4月至今水电公司只发给她生活费,几乎每次公安绑架她都要非法勒索钱财。

李淑芳,51岁,渤海石油职工家属。2001年元月依法去北京向政府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被北京公安非法关押一天一夜,后由渤海石油派出所接回直接送塘沽拘留一个月,诈取钱财7000多元也不给收据,2004年4月底因讲大法真相被派出所非法抄家后拘留15天。2005年5月派出所以查户口为借口,两次夜间上门骚扰。

除此,在渤海石油遭受过同样迫害的还有:刘景兰、赵淑兰、陈孝荣、李云飞、马惠英、刘贵堂、陈茂华、戴 兰、张垠丽、梁美喜、李振琦、李慧英、孙洪杰、张娅、庄广阔、张红英、刘海红、徐小龙、武冬红、王俊跃、徐海棠徐美珍等人,其中徐小龙,武冬红,王俊晓,杨玉翠,吴晓光还在监狱劳教所被非法关押与折磨。


渤海公司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
1. 原渤海公司党委工作部主任610头子赵彤,宅电25807276
2. 原渤海公司政保科科长杨鲜才,家住天津市塘沽区东沽石油新村3区91栋901室 邮政编码300452
以上二人虽已退休但仍被利用在原岗位上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
3. 渤海公司东沽石油新村派出所警察王建华,家住天津市塘沽区东沽石油新村3区113栋201室;石油新村派出所电话 66916851 邮政编码300452 4. 原渤海公司党委工作部副主任郭朝凤,已退休,现负责恶党“保鲜”工作。家住天津市塘沽区东沽石油新村4区22栋302室。邮政编码300452
5. 现渤海公司政保科科长韩天宏 ,宅电 25801655
6. 现渤海公司政保科成员刘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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