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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修炼女子说句公道话 被非法劳教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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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4月20日】2004年2月的一天,我们当地一位年仅24岁的年轻女子,那时她不修炼,与几位大法弟子到北京上访,替被迫害的法轮功说句公道话。由于某家属告密,被不明真相的村委会拦截在火车站。大家都知道她没炼功,当时没有被注意。第二天,她独自一人又去北京上访。

到了天安门,她被警察截住,问她:干什么来了?“上访找胡锦涛,”她义正词严的回答。找他干什么?“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法轮功就是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法轮功师父清白!”恶警没等她说完,上去就踹她,把她强行拉上了警车,押到北京公安局一个单位,并根据口音通知了当地公安局。几天后将她强行送保定高阳劳教所。

在高阳劳教所,恶警用橡皮警棍毒打她,用电警棍电击她、轮番洗脑,让她看污蔑大法的录像、给她戴背铐。她抗争绝食两个多月,至今她手上还留着伤痕。由于恶人的迫害,她坚持半年后,在威逼下被强迫写了“四书”。原本劳教三年,改为两年,现在她已回到家中。在大法弟子的帮助下,她发表了严正声明,原写的“四书”全部作废,并退出了中共的少先队组织。

现在她更加认识到大法的美好、珍贵。邪恶的迫害更使她树立了修炼的决心,就这样她走上了修炼法轮大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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