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营的罪恶拷问国人


【明慧网2006年4月21日】1971年,前西德总理维利·勃兰特访问波兰,在被德国纳粹杀害的波兰人纪念碑前下跪,为二战期间对波兰人的屠杀忏罪。他对意大利著名女记者奥莉亚娜·法拉奇解释说,他的下跪之举“不仅是对波兰人,实际上首先是对本国人民”。勃兰特想说的是,纳粹以集中营对波兰人的屠杀,不仅仅是波兰的耻辱,更是德国人的耻辱。

提起集中营屠杀,中国人会以为离自己很遥远。但不幸的是,它在21世纪的中国出现了,而且,关押屠杀的是中国人,采用的是最残忍的方式。

2000年10月1日,法新社报导说中国在东北和西北新建了两个集中营专门关押法轮功学员,每个集中营都可以关押五万名学员。三周前,一位沈阳老军医表示他所知道的集中营有36个,最大的关押了12万法轮功学员和重刑犯。

在集中营里,人们听闻的不是毒气室,而是大规模的活体摘取器官,用以牟取黑利,再毁尸灭迹――这是人们听闻的最恐怖的残杀同类的手法。它不是个体所为,而是国家犯罪,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肉体上消灭,打死算白死”的系统迫害政策的必然结果。它不仅仅在苏家屯发生过,目前的调查显示22个省市的医院使用过法轮功学员的活体器官,更多内情人们尚无法知晓。

顺便一提,中共在苏家屯秘密集中营曝光后的三周内转移了人证物证,并作态邀请国际社会前往调查。当法轮大法学会和明慧网发起的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前往中使领馆申请签证时,中共却条件反射般的一口回绝,此事给了国际社会又一个机会,让更多人亲眼看到中共的所谓调查“邀请”是如何的虚伪不实。

集中营活取器官的发生和持续存在,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奇耻大辱,是当代中国的最大国耻。它伤害的不仅仅是法轮功,而是所有的中国人,是整个民族赖以生存的人性道德价值。当一个国家的政权如此凶残对待自己国民的时候,当本应救人的医生被训练成可以肆意宰杀自己同胞的恶魔的时候,这个国家就被打上了卑贱、丑陋、凶残的烙印,离毁灭不远。如果罪恶不被阻止,她将永远没有资格面对世界,没有脸面面对后代子孙。

毫无疑问,中共将随集中营活体摘取器官的罪恶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对外族的集中营罪恶尚且被认为是对本国的耻辱,那么这种对本国民众的屠杀,又是一种怎样的耻辱呢?那些发动、容忍此种罪恶的当权者,又该如何向国人忏罪?而作为中国人,我们需要省思:是否还要与这样的邪恶为伍?是否可以漠视同胞遭此残杀?自己要为这场罪恶负怎样的责任?该如何为自己的参与或沉默赎罪?该如何洗此奇耻大辱?每一个政府官员,每一个中共党员,每一个法轮功学员的亲友,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在悲剧结束之前,都将面对这样的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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