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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屏东县议会通过议案 谴责中共活摘器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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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6月24日】台湾屏东县议会2006年6月23日临时动议通过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暨非法贩卖人体器官”案,请屏东县政府转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尽速办理。议案要求联合国和国际人权组织派员赴中国调查中共当局非法摘取活体器官贩卖之暴行,并劝阻国人赴大陆进行非法器官移植,以维护法轮功学员基本人权及保障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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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屏东县议员潘裕隆(左四)声援法轮功学员

23日是屏东县议会第16届第一次定期大会最后1日,会中由满州乡县议员潘裕隆临时动议,4位县议员简东明、潘明利、张惠怡、林雅蘖附议,并获得在场全数议员无异议通过上项谴责案;其中简东明是屏东县8个山地乡议员共同推出的代表,而屏东市的县议员苏义峰、里港乡的许国华和丁烟柱、东港镇的郭美玉,车城乡的董启智、万丹乡的李香兰,潮州镇的王志丰、潘连周、林郁虹更全力促成通过该项谴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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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屏东县议员潘裕隆(左一)、潘明利(左二)讨论美国政府撤消控罪王文怡事件

提案人潘裕隆表示:他跟法轮功的学员长期关系都很好,在2次分别听取法轮功学员们给议员们作的简报后,他对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暴行感到相当的震惊。他觉的不管国际社会或台湾的民情都应该对中共这种不人道的行为提出谴责,同时想办法制止这种不人道的行为,所以他理当义不容辞站出来,希望更多正义的力量关注正在中国大陆发生的罪恶,所以很快就获得四位议员同仁的联署,做成临时提案。他跟法轮功学员肯定的表示这个临时提案绝对能获得议员们审议通过,民意机关就该为人权人道正义的行为发声。

潘裕隆同时表示,最近3、4年常常听到台湾人赴中国大陆进行器官移植的事情,但对器官来源的取得不清楚,在听取法轮功学员的简报及他平时耳闻的信息后,深感事态的严重性,他呼吁国人要审慎,给邪恶坏人提供市场等于是助长邪恶坏人犯罪,虽然急切把病治好是人之常情,但是以虐杀或活体摘取得来的器官移植到患者身上,这个行为是非常不人道的。另外,他也呼吁请各国政府、卫生组织,对赴中国大陆进行器官移植,应订立相关伦理规范;并呼吁相关单位告知民众赴大陆换器官将触法,因为器官来源可能属被非法虐杀的异议人士。

为了制止中共继续残杀人民,以获取器官,屏东县议会采取下列做法:

一、请屏东县政府转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尽速办理。

二、要求联合国和国际人权组织派员赴中国调查当局非法摘取活体器官贩卖之暴行,并劝阻国人赴大陆进行非法器官移植,以维护法轮功学员基本人权及保障宗教自由。

主持会议的议长周典论当场决议通过,由屏东议会发文给屏东县政府依决议案尽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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