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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津市胡新媛、龚丽雅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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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6月25日】湖南常德津市大法弟子胡新媛与儿媳龚丽雅,2005年12月20日晚被津市公安局政保股周仁定(股长)、雷民主、罗培杰伙同三州驿派出所副所长、恶警湖月(音)等人非法绑架至三州驿派出所。

2006年元月27日,津市公安局、政保股雷民主、罗培杰两恶警将逮捕胡新媛、龚丽雅的逮捕通知书送到家让家属签字,家人拒签,后由后湖居委会金某代签,送津市检察院起诉。

2006年5月12日上午,胡新媛、龚丽雅被看守所警察用手铐铐到津市法院秘密开庭(没有通知家属),检察院公诉人刘秋芝对她俩提起公诉,瞿长军审判,她俩始终对庭长讲真相,揭露恶首迫害法轮功的事实,而法官强词夺理,最后只好休庭(当时只有610的王田、政保股雷民主等人在下面旁听)。

2006年5月26日,她俩被带到法院秘密判刑三年半。

因被非法关押迫害半年,使胡新媛的旧病复发,送人民医院检查确诊为肺结核、肺气肿,她们的境况实在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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