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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的违法犯罪事实

更新: 2019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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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7月7日】成都市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又称四川省法制教育中心)是中共成都市委和四川省委遵照邪党江氏集团的灭绝政策“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对四川地区比较坚定的大法学员残酷迫害的集中营,也是四川各地区迫害大法学员的所谓“指导单位”,并于去年给予正式编制定员,且每人月工资再次加奖400元,由省、市610办公室直接操纵。自2003年大规模迫害大法学员以来,前前后后近千名大法学员在此被酷刑强制洗脑迫害。

这个邪恶洗脑班坐落在成都市新津县花桥镇一偏僻地方,占地20多亩,两道围墙,外围墙设有红外线报警装置,其正门四角均设有电子眼。洗脑班是一座六层楼建筑物,其内墙窗户等处,全部用10mm圆钢呈井字密封,小鸟都不能进出,其门采用电子密码刷卡控制,密码由总监控室随时变更控制。该楼每间关押大法学员的房间均采用闭路电视对其强行洗脑,每层通道、洗脸间均设电子眼随时三维空间监控。第一层设有会议室、总监控室、汽车库;第四层为中心洗脑员办公室、会议室及资料室;第二、三、五、六层均为关押大法学员的洗脑室。第三层大会议室为电脑指控中心,与省、市610等直接联系,是搜集中国大陆迫害大法的情况总站,并通过宽带网与互联网沟通,并起着对四川各地区(监狱等)洗脑班的指挥枢纽作用。

该洗脑班采取三级督促制对大法学员进行迫害,即中心→“教导科”(科长)→“教员”(洗脑员)与“陪教”(协助洗脑员),强制对大法学员洗脑,每天、每次洗脑的情况都记录存档,其信息在第二天早上碰头会上处理,并制定出当天洗脑的具体措施,由教导科科长直接下达给洗脑员或协助洗脑员。

该洗脑班的洗脑员(教员)均由各专业,包括法律、历史、哲学、宗教、医学、电子、经济管理等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人员经招聘,特殊培训而成(1年1聘用),岁数在25-35岁左右。协助洗脑员(陪教)采用临时工制度随时聘随时解聘的方法。洗脑员月工资大约是1400元-2000元左右(另外,一旦被聘上洗脑员,中心立即分给一套三住房,约80平方米,并配置空调,水、电、住房费全免)。中心招聘的临时工,也分给一套三住房(除无空调外,均与洗脑员相同待遇)。协助洗脑员(陪教)的工资为每月700-1200元(另伙食费每天按15元全免费供给)。如此专业化的洗脑班,全国仅有山东青岛和四川成都两家。

成都市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迫害大法学员的罪恶事实:

1、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关在一间洗脑室里,洗脑室有三个单人床,由2名陪教管辖,昼夜不离,不准大法学员炼功、学法、互相见面。大法学员除了遭洗脑班非法提审迫害、洗脸、解便之外,全关在洗脑室内,遭受各式洗脑,洗脑室上见不到天,下接触不到地,不给放风,比监狱还难受。

2、教导科长下指令给洗脑员或陪教对大法学员施用暴力酷刑折磨,企图让修炼者放弃修炼。比较常见的办法就是采用“抓扯、捏掐、撕勒、暴打”四法;然后再强行脱去受害者的内衣内裤,冬天用冷的废剩茶叶水浇泼受害者的下身(特别是下阴部),名曰“茶水净身”,再用牙刷捅刷阴部,真是下流残暴的“红色恐怖”。其中有一个叫大杨(杨秀美)的女陪教最为凶残。教导科长指令洗脑员、陪教冬天不让受害者盖被子,停止给受害者供饭或关黑房子更是家常便饭。

3、 野蛮灌食迫害(包括输液、打毒针、灌辣椒水等,以及迫害大法学员的刑具设施等,现已转移到洗脑班指导下的四川各监狱、劳教所、成都市青羊区医院及各区(县)洗脑班进行。详细情况以前报导过,此处不再重述。)

4、 强制每个受害者(大法学员)必须每个月交4000元的所谓洗脑班的学费(2005年成都人均月工资为700元,人均月退休养老金为430元),由绑架劫持大法学员的单位,如各县区政法委、省市国安厅(局),通知大法学员送钱到洗脑班,若家属不送,则采用由大法学员工作(退休)单位垫付或由大法学员正住户口居住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垫付,到出洗脑班后,再由垫付单位采取强制手段从受害者的亲属和本人的月工资(或养老金)扣发,若不够,甚至可以强卖受害者房屋等固定资产。特别是偏远山区农村,每月收入仅100至200元就更惨,限定时间交完,不行就把家禽(猪、鸡、鸭)强卖,再不够强卖住房,用一个610头目的话说:“我让你弄得家破人亡,看你还炼不炼法轮功。”

5、2006年4、5月省市610、洗脑班、四川省监狱局、五马坪监狱在洗脑班等地多次秘密策划准备将洗脑班拒不转化的大法学员送往四川等几个无人区隔离迫害,如:原麻风病区,沐川五马坪监狱代为管辖的无人隔离区、新疆罗布泊(楼兰)沙漠地区,现正准备秘密实施这一极为残暴的“红色恐怖计划”。

6、洗脑员假冒中央或省人大调研员找大法学员所谓“促膝谈心”,了解情况,让大法学员写对大法的看法,让你反复写材料,从而模仿你的笔迹,写所谓“三书”,并强制你签名按手印,若不签就采用强硬手法,两个陪教暴力抓住大法学员的手(其中有个攀成钢姓代的陪教最狠),在所谓的转化书上按手印,然后通过网上发表。对拒不转化的大法学员,实行长期关押在洗脑班遭受非人性的折磨。

7、 该洗脑班还负责四川各县(市)、区洗脑班、四川各监狱、劳教所迫害大法学员的所谓“指导工作”,罪大恶极。对于以上洗脑基地,中共四川邪灵、中共成都邪灵除了每年供给他们相当巨大金钱资助外,他们迫使一个大法学员“转化”还将得到不少于2万元的奖励。

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学员的责任单位、个人:

一、 中共四川省委
地址:成都市商业街
邮编:610031
1、 张学忠(省委书记兼省人大委员长)
2、 中共四川省委610办公室

二、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
地址:成都市商业街
邮编:610031
1、 欧泽高(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 政法委办公室

三、 四川省国家安全厅
地址:二环路西成温立交桥东南侧
邮编:610072
电话:028-87321774
1、 孙继海(安全厅长)
2、 安全厅办公室
四、 中共成都市委
地址:成都市羊市街
邮编:610015
1、 李春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2、 中共市委610办公室

五、 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
地址:成都市羊市街
邮编:610015
1、 苏焙玮(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
2、 陈至伟(市610办主任、市政法委副书记)

六、 成都市国家安全局
地址:二环路南双楠地区
邮编:610042
电话:028-87026001
1、 局长办公室
2、 侦察处
① 胡处长(50岁左右,参加过维和部队,开一辆红色轿车)
② 副处长杨智(女,接近50岁)
③ 副处长赵某(北方口音,50多岁)
④ 科长:张基础
⑤ 科员:
a、 陈警官
b、 樊警官
c、 李警官
d、 王警官(外勤)
e、 小芳警官(女)
⑥ 朱调研员

七、 成都市(省)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
地址:成都市新津县花桥镇
邮编:611300
1、 主任:李××
2、 副主任:邓辉
3、 教导科(洗脑科)
① 科长:殷舜尧
② 科员(洗脑员)
a、 徐丹
b、 王秀琴(女)
c、 王洪强
d、 黄忠志
e、 包小莫(女)
f、 吴亚波
g、 陈洪涛
h、 蒋宏亮
i、 胡思学
③ 协助洗脑员(陪教)
a、 杨秀美(女)
b、 代××
c、 龚××(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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