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加坡法院禁止带入大法书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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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九月九日】两名新加坡学员被新加坡警方以“用侮辱性文字骚扰他人”罪名告上法庭的案件,于八月二十八日初级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来自澳洲、日本、台湾、香港、美国、马来西亚等地和新加坡当地的近一百名大法弟子,每日到法院内静静的发正念,铲除在新加坡迫害大法的一切邪恶和共产邪灵,并正念加持被诬告的学员和辩护律师。

我是八月二十八日晚抵达新加坡的,八月二十九日至九月一日和其他大法弟子一起到法院内发正念。八月二十九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期间,我们法轮功学员都可如其他人一样正常進出初级法院(SUBORDINATE COURT),大法书及真相资料都没问题。但其间,進入高等法院(SUPREME COURT)时,情况就大大不同了。

八月三十日上午九时,我们近百名学员来到高等法院,陪同我们的辩护律师向高院提出上诉申请,学员们各自由左、右两边的安全检查通道進入,我和一部份学员的《转法轮》及真相资料被保安人员暂时扣留下来,出来时才取回。事后有当地学员说,之前提醒过部份海外学员不要带《转法轮》到高院。也有当地学员提议,明天大家都不要让他们把书扣下,除非有文字说明《转法轮》不准带入高院。

八月三十一日上午,高院進行听证,决定是否接受上诉。上午九时,我们近百名法轮功学员再次来到高院,当我准备从左边通道進入时,保安人员问我去哪个庭,当我说出“4C”时,保安人员要求我从右边通道進入,我只好和所有的学员一起在右边通道排队等候進入,而其他人可進入的左边通道却没人排队。这一次对我们学员的检查特别严,《转法轮》、《九评共产党》和真相资料一律不准带入,写有“法轮大法”字样的物品都被保安人员扣留。

我的背包上有两个圆形的扣章,一个上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这个扣章被保安人员摘下请示上司后扣留下来(在八月三十日却可带入);而另一个写有“生命需要真善忍”的扣章却没被摘下,随背包一起带了進去。我还看到,保安人员仔细的翻看我们学员带的每一张纸的内容,甚至有的学员的钱包他们也要查看;而走另一边(左边)通道的其他人士所携带的资料却没人过问。

当有学员对此不公对待和保安人员讲道理并要求提供明确的文字说明时,保安人员就开始不让后面的学员進入,而且拒绝写文字的证明。现场保安的负责人还说:“你们不配合,就会耽误進入法庭。”这时,后面的学员为了能進到法庭里面发正念,就只好妥协,自动的将大法书拿出来交同修保管,并叫正和保安负责人理论的学员先出来,不要耽误大家的时间。就这样,几乎所有学员的大法书都没带進去(也有个别学员正念带進去的)。后来还听澳洲来的戴子珍说,她的笔记本电脑上因写有“法轮大法好”,也被保安人员拒绝進入,后因她的坚持,还是带了進去。

三十一日上午高院的听证结果是,高院法官没有接受辩方的上诉申请。

九月一日上午,当我再次進入初级法院时,我手中的真相资料却被保安人员扣了下来,而之前几日是可以带進去的。我还发现,当天门口的保安人员明显的比前几日多了一倍。

以上这些,显然表明那些高院的保安人员接到了命令:对法轮功学员要严格检查,写有《转法轮》、《九评共产党》和“法轮大法”字样的物品及资料不准带入高院。也就是说,很明显是针对大法而来的。

有人可能认为:高院不让带入大法书,是因为要审理的案件与法轮功有关,可能是法律上的要求。我认为这是错误的看法:案件是告两名新加坡学员“用侮辱性文字骚扰他人”,而并非告法轮功,是告个人的行为,而并非他们的信仰。再者,假如那天是基督徒拿着《圣经》,在同样的情况下進入高院,他们的经书是否也会被扣留呢?不会。新加坡的法律也没有这样的规定。

这是旧势力安排的所谓对大法弟子的考验,是另外空间中迫害大法的邪恶和共产邪灵操控的。我们应该正念否定,不应该配合(但要理智,对人要善)。

我认为,我们之所以妥协,是因为我们没有明白,或忘记了我们到新加坡、到法院的真正目地。我们的目地是:发正念铲除邪恶与共产邪灵,讲真相救众生,并且维护大法,共同提高。而不是为了表面的進入法庭,打官司。而我们正是因为有所求,只想到進法庭发正念,有执著,被邪恶钻了空子,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没能在考验面前维护大法。这是一次沉痛的教训。

其实,如果我们能够正念正行,把大法放在第一位,不配合无理的安排,形成坚不可摧的整体,邪恶自灭,我们就都能够堂堂正正的進入高院。而且,退一步而言,即使没有進去高院,在外面我们也同样可以发正念,同样可以揭露邪恶,将新加坡政府为迎合中共邪恶集团而做的丑事曝光。只有我们做的正、心态正时,正念才能发挥作用。

以上是个人体悟,仅供大家参考。不当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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