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堕胎问题与同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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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七日】目前,在中国大陆有的同修不小心怀孕第二胎,由于讲真相时间紧迫,怕干扰,怕累赘,怕拖累自己等原因,有很少的同修去医院堕胎,还有的是采用“用意念化掉胎儿”的方式堕胎,仅锦州地区不完全统计已经有五至十例类似事件发生。而这么做过的学员,没有对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师父明确讲过:“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门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门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炼,都把它看的很绝对,都不能杀生,这一点是肯定的。”(《转法轮》)堕胎是有罪的。师父讲过:“怀胎的婴儿那明确的说就是人哪,打掉了,就是杀生、杀人。别看没出生呢,堕胎这就是杀人。人以为在肚子里没有生出来,你打掉没什么,那是现代观念变异了的人这样看。神和超越常人的一切高级生命都不这样看。”(《在美国中部法会上讲法》)

有的这么做的同修说将来会善解,可是修炼中的人不在法上严格要求自己能圆满吗?师父直到近期讲法一再说“你自己要不能圆满那什么也谈不上。”在修炼前,我们所欠下的业债是师父替大家偿还的,在修炼中所欠下的那可怎么还呢?

师父在《转法轮》中专门讲了“杀生”这个问题,可见这个问题很重要。修炼中的人因为自己不注意而怀孕,那么在处理好这件事的过程中就不能用违背大法的方式,否则是错上加错。

其实问题出现了,处理的方式有多种。否则这种行为与恶党计划生育的做法有何区别呢?本质都是一样的。如果没有恶党的计划生育“政策”,你会这样做吗?显然这不是法对修炼人的要求。如果是因为怕心而堕胎,那不等于故意杀生吗?

有的同修认为累赘,或者把怀孕中的反应看作是干扰。其实,我们否定的是旧势力的安排,而不是一个生命的生存权啊。自己没做好才导致的怀上第二胎,首先要看看自己什么心被旧势力钻了空子,去掉那种不好的心,这才是修,而不是用否决胎儿生存权的方式来消除自己不好行为的后果,否则那还是向外求、向外推啊。总之,矛盾出现了,思考问题的基点应该是向内找、向内修,在法上修,这样矛盾才能正确化解,事情才能善解。

个人认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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