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青年张孟珍生前先后遭40多单位200余人迫害(图)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三日】山东诸城大法学员张孟珍,30多岁,未婚女青年,个体服装户,修炼法轮功后为人朴实、直爽开朗。在恶党迫害法轮功后,她曾三次进京上访,被非法抓回后遭受残酷迫害,她父亲受惊吓而死。张孟珍遭到恶警曹锦辉等恶人多次毒打,她据理力争、善意解释,却遭受曹恶徒更加凶狠的折磨,被打得死去活来,腰部臀部及两大腿内侧全变成了紫黑色;张孟珍也曾被秘密转移到诸城市山东头一个山洞里遭受迫害。2007年9月1日,她骑三轮摩托去潍坊买东西,回家的途中遇不明车祸身亡。

张孟珍

对张孟珍的迫害先后有40多个单位、200多人参与。他们是:(先后序)潍坊驻京办、诸城密州街道、兴华路派出所、山东头派出所、诸城市公安局、密州街道城关派出所(所长张凯)、龙都街道人民路派出所(所长管清希(音))、日照驻京办、日照东港公安局、日照东港派出所、山东头派出所、山东头教委、诸城市公安局、诸城市治安拘留所、公安部、天安门广场派出所、潍坊驻京办、山东头乡委、山东头政法委、山东头教委、水利站、粮站、桑蚕站、土地管理所、兽医站、经贸委(乡服装厂)、电信所、医院、工商所、计生委、供电站、文化站、林业站、广播站、农技站、税务所、财政所、司法所、派出所、经管站、农机站、信访办、兴华路派出所、诸城市公安局、诸城市委等。(此名单是她被非法劳教前自己所写)

张孟珍1999年9月上访被非法抓捕后,在人民路派出所遭到以曹锦辉为首,朱伟、袁伟、刘明华(女,40多岁,密州分局副局长)等帮凶以车轮战术的凶残毒打,他们的惯用伎俩是用胶皮棍打累了就用电棍电,被绑架的当天晚上12点左右,酒气十足的曹锦辉瞪着血红的眼揪住了被打得在地上打滚的张孟珍的头发,恶狠狠的说:“我看到底是你嘴硬还是这电棍硬”,说着就将电棍插到嘴里乱搅动。

第二天下午在拘留所里见到张孟珍时,她的脸被打肿,头发蓬乱,耳际的头发被泪水和血水搅和的粘在一起,舌头僵硬,两腮内壁被电棍电的满是燎泡,牙龈肿胀,牙齿松动,嘴唇肿得外翻,双手和双脚被恶警用穿皮鞋的脚碾肿,右手食指指甲被打变了形后脱落,两腿的膝盖处被踢成了血紫色,腰部臀部及两大腿内侧全变成了紫黑色,致使很长时间不敢翻身。

诸城市委、市政府、诸城公安局、原山东头乡党委、原山东头乡派出所联合私设监狱、连续三次单独非法关押迫害大法弟子张孟珍长达13个月之久。因大法弟子张孟珍第三次上访进了公安部,被非法押回诸城,遭到了以曹金辉等恶魔的毒打迫害后,又秘密将张孟珍非法关押在原山东头乡一地税所废弃的空屋内长达230多天。

张孟珍被迫绝食抗议对她的非法迫害,惨遭以恶警张自波为首的一群恶人的野蛮灌食迫害。当时恶警张自波一声令下,一群如狼似虎的恶人便将身体虚弱至极的张孟珍按倒在地,分别有恶人用脚踩着她的双腿、双手和胳膊、恶警张自波用手采着她的头发、有的用手捏着她的鼻子……。当时张孟珍拒不配合,只听恶警张自波说“你挺个咬紧牙,又不从嘴里灌,从鼻子里灌。”在恶警说这话时,有恶人将拇指粗的橡胶管子野蛮的从张孟珍的鼻子里直插到胃里,食没灌进去多少,但张孟珍此时鼻子、口里都往外冒血,恶人们只得作罢。

恶警张自波对着被折磨得几近昏死的张孟珍吼叫道:“张孟珍,给你灌食挺好玩的,你若不吃明天接着灌。你若觉着不是滋味就赶快吃饭,省的劳驾我们再这样动手喂你”,说完便扬长而去。

生不如死的张孟珍呕吐不止,浑身上下沾满了被灌的食物、呕吐着粘液和血,而五脏六腑像是被火烤着一样疼痛难忍,在痛苦之中挣扎的她一头撞在了室内的墙壁昏死了过去。醒来后的她被一帮人围着,听到一些劝说“保重的话语”,唯独恶警张自波进来厚颜无耻的说“张孟珍,我们给你灌食,是实行人道主义,是为了你的生命着想,是你想不开,与我张自波无关,你就是死上十回,我照样吃警察这碗饭,照样拿我的工资上我的班,上边(恶党)早有指示,对待法轮功打死算自杀,谁都不会受影响的,最后又罗列了他的七大姑八大姨姐夫郎舅的分别在市委、市政府、公安局、省委、高级法院等部门当官,我若没有这么硬的后台,就吃不了警察这碗饭,也不敢这样对你说,不信你就死死看看”。

三次被残忍迫害后,张孟珍看到这些往往在迫害中表现凶残的人,都是些人中败类或是想以迫害而往上爬的人。于是她在2000年就表示要搜集迫害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他们在常人中的恶行,予以揭露曝光。一些正义人士也纷纷在私下帮助,一时间就整理了不少在诸城散发,震慑了邪恶,但邪党恶徒们不思悔改反而把恶气撒在张孟珍身上,再次抓捕她后,进行了更为残酷的折磨。恶徒们想知道是谁提供的他们贪污、吃喝、暗地勾心斗角等信息,据说期间,张孟珍被折磨的昏死多次,也没说。

随后,张孟珍被非法劳教了三年,在王村劳教所遭受迫害(在王村恶徒们还多次去非法提审)。

张孟珍2004年从劳教所回来后,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但对大法坚定的信念没变,对揭露迫害制止迫害一刻也没停。期间恶党人员曾放风抓她,但没有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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