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七位大法弟子被绑架 非法判七年监禁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三月三日】重庆市大坪区大法弟子邓亮,男,三十三岁。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九日,国安局四处恶人吴涛等将邓亮和其他两位大法弟子王耿和任重,以及另外四位大法弟子在石桥铺秘密绑架,抢走大法资料和电脑手机。后非法判刑,邓亮,七年;王静飞,七年;洪冬强,四年;陈春燕,三年半监禁;唐丙焱,三年监禁。邓亮被非法关押在永川监狱。

邓亮为人正直宽厚,胸襟大度。于一九九七年在四川外语学院念书时得法,从此勤奋学法炼功,助师弘法,帮助许多有缘人走入法轮大法。邓亮就职于西南航空公司,任飞行服务员。工作认真负责,关心乘客,颇受公司领导和同事的喜欢和尊重,获十佳乘务员称号。同学和同事都知道他是法轮大法弟子。

九九年邪党的疯狂,恐怖和欺骗,没有消减他对大法的信仰,仍然以法为师,破除邪党网络封锁,将师父在美国和加拿大的讲法,以及明慧文章传递给重庆市大法弟子,并与同修制作和散发大量大法真相资料,救度被邪党欺骗的中国人。

正在他完成本科自学考试,准备毕业论文的时候,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九日,国安局四处的恶人吴涛等败类(科长曾乔装打扮到邓亮学校宿舍,假借租房名义打探监视邓亮)将邓亮和其他两位大法弟子王耿和任重(四川外语学院学生),以及另外四位大法弟子在石桥铺秘密绑架,抢走大法资料和电脑、手机。

入狱后的二十四小时,恶警不许大法弟子睡觉,不提供食物,不让入厕,强迫坐小板凳,强迫他们放弃大法,威逼利诱他们暴露其他重庆市大法弟子的行踪,以及与上了黑名单的海外大法弟子的联系。为了帮助被捕的两位同学兼同修脱离魔爪,邓亮承担了所有制作和散发大法真相资料的责任,并且守口如瓶,不被恶人的下流手段所动。

恶人以捏造的“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非法判邓亮,七年监禁;王静飞,七年监禁;洪冬强,四年监禁;陈春燕,三年半监禁;唐丙焱,三年监禁。

在永川监狱,邓亮被拘在四监区第七分监区严管队,二十四小时被三个犯人包夹,洗漱入厕都被监视,强迫每日工作十四小时,缝制妇女服装上的珠绣工作,他被折磨得目光呆滞,几乎失明,皮包骨头。

所有参与陷害,迫害法轮大法弟子的国安局恶人和法院帮凶,你们知道中国的古训,善恶报应,不是不报,只是时间未到。你们的恶报会接踵而至,苦不堪言,无一例外。你们如能放下屠刀,善待法轮大法和大法弟子,退出邪党,诚心忏悔,神就会帮助你们洗刷造下的恶业。

请各位同修发出强大正念,解体国安局的邪恶,解体永川监狱的邪恶。

邓亮所在监区的电话: 86-23-49306190
永川监狱电话: 86-23-49890532, 49890529
永川监狱教育科电话: 86-23-49890513
重庆市监狱电话: 86-23-6708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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