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不能作为心得体会的形式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二日】师父在大陆传法的初期,就经常鼓励学员写心得体会文章,而且这种文章也是法会上交流修炼体会的重要形式。在今天大法弟子在大陆受到严重迫害的特殊形势下,通过明慧网发表的心得体会文章对大法弟子的修炼更是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心得体会文章已经成为大法弟子修炼中交流的重要形式,并且这种形式是得到师父肯定的。

小说《苍宇劫》发表后,我听到不少大陆或海外的同修认为,小说里面贯穿了作者正悟的法理,完全可以把这部小说当作修炼体会来对待;也有人说看了以后更加明白了旧势力的安排是怎么回事,或者对救度众生有了更新的理解等等。甚至作者自己也说,同修看这部小说“就相当于观看一篇同修的心得体会一样,但是实际上《苍宇劫》中有些章节已经不能够用‘心得体会’这样的词语来形容了”(正见网《正确对待大法弟子的文学创作》)。

大法弟子证实法的作品中,会有大法弟子正悟所得。但是小说这种形式,本身是允许虚构、再创作的,能够作为修炼体会的形式吗?我理解,把这种形式的文学作品作为一种修炼体会来对待,来阅读或创作,本身已经不正了,说严重点,是改变师父给我们留下的修炼形式。至于说,小说还是让一部份学员受益了,甚至听说有不精進的学员由此精進起来了。对这个问题怎么看呢?师父在《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中回答弟子关于用宗教中神的形像做护身符的问题时谈到,“那个护身符本身并没起作用,还是师父在帮着起作用的。”我理解,小说可能让一部份学员受益了,但那背后真正起作用的是法,是师父的法身。这件事情本身不能说明把小说作为心得体会的形式就是对的。至于说把小说看的比心得体会还高,那更是没有摆正自己与大法的关系。

联想到过去几年中也有同修说看了某部常人的电影、电视剧,觉的很受启发,又悟到了什么,鼓励同修也去看。我想,世间万物都包含着宇宙根本特性,都具有宇宙根本特性在不同层次的表现,修炼人也可以从中与自己学法所得相对照。但在证实法、救度众生如此紧迫的时刻,把宝贵的时间用在直接学宇宙的根本大法,难道不是会获益更多,收获更大么?把时间花在那些常人作品上不是舍本逐末么?(当然写文章、搞媒体的同修为了更好的讲真相而参考常人的作品,那是另一回事情。)

以上为个人所悟,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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