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之私的检验:是证实自己还是证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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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大法修炼是从私走向无私无我的修炼过程,而在修炼过程中时常会出现私的表现而不自知,从而使我们的修炼状态至今不能发生根本的改变。

比如,在同修互相切磋的时候,有的同修会常常提及自己当常人就是如何如何好,自己如何如何的被常人称赞,好象是自己不修炼前就是一个比较好的生命了,反衬出自己现在和原来比没有多大的变化。这是一种变异的显示自己的一种为私表现。

更有的修炼者当世人提到其现在身体状态或言谈举止与一般人差异很大时,更是说自己是什么什么原因所致,全然没有涉及修炼才促使自己发生如此好的变化,这也是不应该的。

师尊在《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中更是明确的指出证实自己而不证实法的危害。“大家知道,修炼中人心不去表现最突出的就是,做事情不是在证实大法,是在证实他自己!它起到的是破坏作用。”

现在,我们应该能够清醒的认识和分辨出自己的所言所行是在证实法还是在变相的证实自己的问题了。作为一个修炼者我们都知道,如果没有师父的正法,我们的处境、生命的存在与否可想而知。那么修炼到现在的我们就应该时时把握自己,利用一切有利的时机义不容辞的证实大法、洪扬大法,这是作为一名大法弟子神圣使命和职责。无论我们得法前后自己是怎样的表现,现在还在不自觉的表现自己好的一面,说白了,就是私心未去,是在自为得意的自我夸耀和欣赏,此时的行为可以说很是危险。

旧势力成住坏灭的原因,就是以我为中心,以私为根本,以私贯穿全部的必然结果。作为大法造就的修炼者应该跳出旧势力的束缚,要无条件的修去一切为私的因素,从根本上改变生命的状态,达到无私无我。

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对自己的所做所为是在证实法还是在证实自己有一个深刻的反思和检验。利用一切机会证实大法,是作为修炼者的本份,更是使众生能够尽快得救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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